市民朋友们: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茂名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致以诚挚的节日问候!春节是亲朋好友相聚的日子,同时也是非法集资活动的易发高发期。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披着合法企业的“外衣”,打着所谓响应国家政策、自身有投资管理资质、有银行等合法金融机构授权经营等等幌子,在酒店或交通投资项目、房地产、城市更新、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区块链、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领域,制造虚假宣传,以签订合同、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通过亲戚朋友“口口相传”、“熟人介绍”等亲情诱骗方式,许以高利率,组织市民通过POS机、网银变相转账或到银行网点汇款,从而诱导市民“投资”所谓高息回报项目。不少市民上当受骗,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严重影响家庭和睦幸福,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当前,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花样繁多、层出不穷,但“万变不离其宗”,市处非办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投资理财时要擦亮眼睛,不要被高利诱惑,做到“三看、三思、三不要”:一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前期收益及无风险宣传,因为他们往往是拉大旗作虎皮、拆东墙补西墙;二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因为他们也可能是被骗者或同伙;三不要被高利诱惑或低风险所迷惑,你图他的利息,他谋你的本金,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 市处非办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非法集资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行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广大市民朋友在投资理财时要擦亮眼睛,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隐藏着巨大风险。要坚决不参与非法集资,教育规劝亲朋好友远离非法集资。我市已出台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广大人民群众一旦发现企业或者个人有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处非办举报。作为集资群众要注意收集非法集资活动的证据,协助公安机关和处非办办案,切忌心存幻想,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在此,真诚祝福您和您的家人度过一个温馨、祥和、美满的春节!
茂名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30日
来源:茂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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