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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电白区坡心镇片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电府公〔2022〕4号)
根据城镇建设用地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拟征收坡心镇盐仓村委会属下相关村集体的土地。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坡心镇盐仓村委会外坡第一、外坡第二、上盐仓第一、上盐仓第二、上盐仓第三、上村仔第一、上村仔第二、上村仔第三、下盐仓第一、下盐仓第二、下盐仓第三、下盐仓第五。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坡心镇盐仓村委会(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住宅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面积:约259.3亩(具体以勘测定界图为准),区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在依法报批前将另行告知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充分听取意见。
五、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茂名市人民政府茂府通〔2021〕2号文执行(见下表)。
单位:元/亩
地类
合计
其中
备注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青苗(鱼苗)
水 田
87400
34400
51500
1500
旱 地
87400
34400
51500
1500
鱼虾塘
88400
34400
51500
2500
园 地
85900
34400
51500
按实际作物计补
林 地
87900
34400
51500
2000
建设用地
85900
34400
51500
参照农用地标准补偿
未利用地
85900
34400
51500
参照农用地标准补偿
六、征收土地的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留用地安置。
七、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区政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现状进行调查;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以及本预公告发布之前未经合法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或搭建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八、联系电话:5130662(区自然资源局)。
特此预公告。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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