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国时期】1912年,化州改称化县。撤高州府,广东省派出高州绥靖处,驻茂名县高州城,领茂名、信宜、电白、化县、吴川、廉江6县。1914年,撤高州绥靖处,设高雷道,治所在茂名县,辖原高州府、雷州府、阳江直隶州属下11县。1920年,撤道,派出高雷善后处,治所和辖县与高雷道同。1925年,撤善后处,派出南路行政专员公署,驻茂名县,辖县与高雷善后处同。1926年,南路行政专员公署改为南路绥靖专员公署。1929年,为缓冲茂名、吴川两县的水上运输纠纷,设梅菉管理局,辖梅菉城区,归南路绥靖专员公署管辖。1936年11月,广东省派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茂名县,辖茂名、信宜、电白、化县、吴川、廉江、阳江和梅菉管理局。1938年,派出南路行署驻茂名县,管理第七区、第八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7年,民国政府对广东行政区做调整,原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为第八区行政督察区,治所和辖地不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