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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注意这个日期!企业要依法及时披露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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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3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 来自广东
2022年2月8日起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正式实施
《管理办法》规定
企业应当于每年3月15日前
披露上一年度
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环境信息


日前,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严刚在生态环境部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依法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消除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失灵和社会监督失焦的重要基础,也是国际上落实企业环境责任的通行做法。

生态环境部2021年相继印发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


严刚介绍,管理办法聚焦重点企业和重要环境信息精准发力。依法依规将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风险高、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社会关注度高、与公民利益密切相关的企业确定为环境信息披露主体,全面反映企业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环境治理的情况。当企业环境行为可能对社会、公众及投资者产生重大影响或引发市场风险时,要求及时披露相关重要环境信息,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防范环境风险和市场风险。


“信息披露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信息使用,更好地服务环境管理。”严刚表示,环境信息披露改革明确了十余个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管理合力。同时,应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公布企业披露内容,为企业减负的同时,便于社会公众获取信息。




快速读懂《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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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茂名市生态环境局

发表于 2022-3-3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 来自广东
万万声,罚的款与已做成的被污染者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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