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高凉红豆 于 2022-3-5 08:59 编辑
茂名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扫黑办: 一、刘强利用《平等利益调整申请书》虚假数据,欺骗村民,其目的为掩盖坡耀恶势力团伙侵吞集体留用地的罪行。 2020年10月26日,坡耀三经济合作社社长刘强自编了一份《坡耀三经济合作社2010年征用留用地平等利益调整申请书》,称其坡耀三经济合作社1993年、1998年及2010年征地人均留用地243.21平方米,而坡耀六、七、八经济合作社人均留用地315.53平方米,两者人均留用地相差72.32平方米(差别的原因是被刘强恶势力团伙截留侵吞了)。 随后,刘强召开坡耀三经济合作社社员大会,向社员派发《坡耀三经济合作社2010年征用留用地平等利益调整申请书》,公开“声讨”政府征地不公平合理,煽动并带领其坡耀三经济合作社不明真相的大批社员,几乎天天到潘州街道办无理纠缠不休,要求补偿其经济合作社每人72.32平方米留用地。 刘强实质利用《平等利益调整申请书》捏造事实,欺骗村民,转移视线,目的是为了掩盖坡耀恶势力团伙侵吞集体留用地的恶行。理由如下: 1、1998年征地,该团伙侵吞了集体1993年征地留用地2800多平方米,有刘强小组《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是访书》自证。(涉案现价值约2000万元) 2、2010年征地,该团伙以1998年征地留用地的名义,向政府索取了28份集体土地性质留用地(实用面积约120平方米/份),并于2012年申请变更为国有划拨留用地,2016年再将其中10份转移到高文路侵占冼太广场拆迁用地,2021年被高州市自然资源局收回土地,但土地权证仍未注销。(涉案现价值约8000万元) 3、2015年,该团伙将举报人果园17.77亩集体留用地与广东省火星农场留用地秘密置换,目的是为了更隐蔽侵吞,潘州街道冯书记与火星农场职工均承认置换是事实。(涉案现价值约1.2亿元)
二、刘强夺回政府537.12亩土地败露后,向朱国瑜承认2010年征地,政府一次性补偿给全坡耀村共537.12亩留用地;实际上是刘强团伙秘密夺回国家537.12亩土地侵吞,败露后编造的说辞。 2012年,坡耀村以刘桂文、刘强为首的坡耀恶势力团伙(坡耀十兄弟)与潘州街道办和高州市国土资源局公职人员勾结,秘密将高州市政府2010年实际征收集体的537.12亩土地夺回,并办理了《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为高府集有(2012)第01700216号、第01700142号,并将其中约34亩置换到高州东门岭原广东省高州农校实验林地。 2021年8月23日,我在高州市自然资源局调取到上述537.12亩土地的两份《集体土所有证》证据后,让朱国瑜致电刘强了解情况。刘强向朱国瑜承认,2010年征地,高州市政府为了处理坡耀村征地所有历史遗留问题,一次性补偿全坡耀村集体留用地537.12亩,其中包括全村已公开分配的留用地(不足237亩)。(刘所说没有任依据,实际上是刘强团伙夺回被征收的537.12亩土地侵吞,败露后编造的说辞) 按照刘强讲法,那么除去全坡耀村已公开分配的留用地(不足237亩),“坡耀十兄弟”截留了300亩留用地,人均可分得30亩。刘桂文、刘强、刘桂武、刘文汉坡耀恶势力团伙,张开血盘大口欲吞天,胃口真不小。
综上所述:坡耀恶势力团伙刘强利用《坡耀三经济合作社2010年征用留用地平等利益调整申请书》编造的虚假数据,欺骗村民,转移视线,目的为掩盖其团伙侵吞国家和集体土地罪行,其手段十分卑劣,性质极端恶劣,已涉嫌寻衅滋事罪,请求贵部门依法调查。 此致 举报人: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6260834 住址:高州市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48号旁果园 电话:18306681821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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