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州法院深度拓展司法惠民服务网络,构建“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网上巡回法庭”解纷新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在线诉讼、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司法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近日,高州法院法官在谢鸡镇下乡途中,利用“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网上巡回法庭”模式,通过当地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快速调解了一起被告远在福建的离婚纠纷,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原告袁某全、被告刘某珍早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不久双方便同居生活并生育一个女儿,两年后双方才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再生育了一个儿子。由于不善于经营婚姻家庭,导致双方矛盾重重。2018年8月,被告刘某珍以外出务工为由离家出走,一直没有回家,与原告袁某全分居至今。考虑到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原告袁某全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 收案后,承办法官发现由于原告袁某全没有提供被告刘某珍准确的送达地址,导致无法通过邮寄方式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遂通过电话联系被告,但被告一直没有接听承办法官的电话。春节假期结束后的一天下午,承办法官在谢鸡镇下乡送达其他案件文书途中,利用在车上的休息时间,再次拨打被告刘某珍的电话,终于联系上了被告。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将原告起诉的有关情况向被告作了详细说明,了解其想法,并通过微信向被告刘某珍送达了应诉材料。被告向承办法官表示有与原告离婚的意愿,但其现在远在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受疫情多点散发影响,无法按时赶回开庭。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和减少人员流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遂决定在当地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借力网上巡回法庭系统对该案进行开庭调解。由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不愿和好,均要求离婚,并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隔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确认,该案顺利调结。 近年来,高州法院以5个人民法庭为基点,依托5个巡回审判点、40个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和488个村级司法惠民服务点,并在其他没有人民法庭的乡镇建成23个网上巡回法庭,打造“5+5+40+488+23”惠民便民服务网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2021年以来,高州法院利用“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网上巡回法庭”模式,开庭审理各类案件189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52件,开展现场普法46场次,现场或远程解答法律咨询700多人次,各类案件调解成功率达85%以上。
来源:茂名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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