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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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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楼主说得对,华侨城当年可以说是茂名第一个吃螃蟹的小区,轰轰烈烈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然后就是抵制开发商旗下的物业公司,通过招投标选择了后来的物业公司(印象中好像叫银兴物业)。当年可谓是风头一时无两,业主自治当家做主。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新的物业公司进场后没多久,听说就货不对板,很多服务承诺都没有兑现,而且收费分摊样样算死草,连外墙脱落一两块瓷砖都要业主分摊费用才肯维修。到后来业主委员会总算看清楚了招来的物业公司是什么货色,打算又推倒重来,再次请回开发商的物业公司。但岂知请神容易送神难,银兴公司以诸多理由不肯退场,而且协商不成之后,一纸诉状双方闹上了法庭,诉讼的结果反而是业主委员会败诉,要赔偿银兴公司损失!可谓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导致无法向全体业主交差,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也都心灰意冷,四分五裂。自此以后,华侨城的物业管理就每况愈下,无法收拾。所以这个案例真的值得所有的小区业主们警惕和深思!我们到底想要的是什么?怎样做才能达到我们想要的效果?但愿楼主这个帖子在如今这个物业纠纷不断的时代能起到这种清醒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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