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茂名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我市公安机关在茂名滨海新区新增及恢复多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等有关规定,特将有关事项向社会予以公告如下: 一、设备类型:固定测速 1、监控的违法行为:机动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2、设置点位: (1)茂名滨海新区茂名港大道桥头村路段; (2)茂名滨海新区博贺新沟村路段。 二、设备类型:违停设备 1、监控的违法行为:违停、逆行、压线、机动车违反规定变道,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违反规定调头等。 2、设置点位: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北门头路段。 三、设备类型:电子警察设备 1、监控的违法行为: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 2、设置点位:茂名滨海新区茂名港大道恒大厂区十字路口。 以上4处监控设备将于2022年3月24日0时起正式启用。 特此公告。 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