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电池佬 于 2022-3-19 15:21 编辑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交警一般在十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从自勘查现场之日起计算。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则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交警可以当场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3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简单的追尾事故,后车没买商业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