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扫黑办: 2010年前,坡耀村只有坡耀一队(队长刘某南)和坡耀二队(队长刘某富)两个经济合作社。但是,真正掌控全坡耀村话事权的是该团伙坡耀一队刘某文、刘某武兄弟俩与某强、刘某汉父子俩。 2010年签订征地协议时,按签字先后,坡耀一队分设为坡耀一(1)组和坡耀一(2)组,上述四人同属坡耀一(1)组。 2012年前,某强父子在该团伙中的地位略占上风,2012年刘某文任谢村居委会文书后,出现了微妙的变化。之后,某强与刘某武为争夺坡耀一(1)组组长职位,两家族拉帮结派明争暗斗。 2014年,坡耀一(1)组在刘某文、某强两家族的操控下,坡耀一(1)组再分为坡耀一组和坡耀三组,刘某武任坡耀一组组长,某强任坡耀三组组长,两大家族皆大欢喜。 坡耀黑恶势力团伙刘某文、某强两家族争权夺利,目的是为把持坡耀村民小组,侵吞以下国家集体土地财产,为所欲为。
1、2010年征地前,该团伙以1998年留用地的名义向潘州街道办强索28份宅基地私分,并于2012年向政府申请转为国有划拨用地。2016年将其中10份宅基地(实用面积约1200平方米,120米门面)转入高文路侵占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现总价值约8000万元) 2、2010年征地前,该团伙将2001年中山街道办同意村集体调整到园岭的20亩集体自留地转为国有划拨留用地,2015年与广东省火星农场留用地置换秘密侵吞。(现总价值约1.2亿元) 3、2012年,该团伙秘密将2010年高州市政府实际征收集体的537.12亩土地夺回侵吞,并办理了《集体土地所有证》。败露后该团伙某强竟称,这537.12亩土地是高州市政府为处理坡耀村征地遗留问题,一次性补偿给全坡耀村集体的留用地。(现总价值30多亿元) 4、………… 目前,该团伙刘某文、某强两家族仍然把持坡耀村民小组,为所欲为。为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请求贵部门依法调查。 此致 举报人: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6260834 住 址:高州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48号旁果园屋 电话:18306681821 2022年3月23日
补充内容 (2022-3-24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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