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去年初,《人民日报》曾刊发一篇题为《正确认识撤县设区》,对背后的争议进行了梳理。 文章指出,撤县设区是为了更好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一些人对于县制消失的担心是不必要的……应当看到,撤县设区后形成的“无县”城市几乎都是国家经济中心或重要节点城市,并未泛化到中小城市。 根据文章,另一方面,不同类型地区撤县设区的目的与重点各不相同,不能盲目攀比与跟风…… 那些省会城市的人口与经济活动高度集聚的省份,需要着重培育非省会次级中心,以完善区域城市等级体系,其撤县设区的重点应该放在次级中心,不宜通过撤县设区继续扩大省会城市规模。
当然,这篇文章只是一家之言,未必代表官方态度,但其提出的问题方向,无疑值得思考。
根据这篇文章,湛江是省域副中心,应该算是次级中心,撤县设区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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