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高凉红豆 于 2022-3-30 11:16 编辑
茂名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扫黑办: 一、1993年与2001年,坡耀团伙盗卖了桂圆中路南侧19338.8平方米集体土地,刘强涉嫌受收其中1530平方米土地“回扣”后,2019年又涉嫌夺回被盗卖的其中6183平方米土地,均通过兜兜转转“洗白”其非法性质。 1993年,刘桂文、刘强等人将坡耀一队位于现桂圆中路南侧面积为6650平方米、6630平方米的两块集体土地盗卖给高州市公路局建住宅楼,所得土地转让款不知所踪。 2001年,刘桂文、刘强等人利用高州市征收南湖塘居委会土地的征地协议,将上述土地旁6058.8平方米坡耀一队集体土地盗卖,所得土地转让款不知所踪(败露后,谎称南湖居委会越界错征了坡耀村的土地)。 同年,高州市人防物业有限公司(即现高州市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得高州市征收南湖塘居委会的国有土地8211平方米。同年,该公司将其中1530平方米(实用面积)转让给毛梅艺。 2013年,毛梅艺将该1530平方米土地再转让给刘强、刘文汉,登记在其高州市乐居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后开发建设乐居时代名门商品楼盘。刘强间接受让高州市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30平方米土地,涉嫌收受盗卖集体土地的“回扣”。 2003年,高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刘桂文、刘强等人1993年盗卖的上述6650平方米、6630平方米两块集体土地以及南湖塘居委会部分被征收的土地,总面积40000平方米出让给高州市公路局。高州市公路局实际只使用了11333平方米,2006年将剩下的28667平方米(约43亩)拍卖给高州市峰顺公路机械经贸有限公司,分割办理了四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四地块的地号、面积分别为: 1、28030594-1D、15493平方米;(已动工建东方明珠二期) 2、28030594-1C、3509平方米; 3、28030594-1A、3482平方米; 4、28030594-1B、6183平方米。(刘强、刘文汉涉嫌夺回) 2019年,高州市峰顺房地产有限公司将28030594-1D地块15493平方米土地公示后,动工建设东方明珠二期楼盘。 2021年3月,我因诉讼需要查档时,意外发现2019年刘强、刘文汉高州市乐居房地产有限公司收储一块面积为6183平方米的国有土地,面积与高州市峰顺公路机械经贸有限公司28030594-1B地块面积相乎。刘强、刘文汉涉嫌将坡耀团伙1993年盗卖给高州市公路局两块集体土地其中的6183平方米夺回,并通过兜兜转转洗“洗白”其非法性质。
二、2016年,刘强、刘文汉涉嫌以同样的手段,夺回1993年盗卖给高州市华建公司龙狗埇约7亩集体耕地,大部分登记在其高州市乐居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建设商品楼出售。 1993年,坡耀团伙将龙狗埇约7亩集体耕地盗卖给高州市华建公司。1999年、高州市华建公司开发龙狗埇土地时被村民发现并制止,该7亩耕地一直被搁置。 2016年坡耀团伙涉嫌将龙狗埇约7亩耕地夺回,部分地皮被转让,大部分被刘强、刘文汉建成商品楼出售。刘文汉却对外谎称,该块土地是其公司从高州市华建公司拍卖而来。 即现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25号之一、125号之二、125号北侧、127号之二、151号、152号、153号、129号、129号南侧、129号之二、129号之三、129号之四、129号之四北侧,共约13幢。
综上所述:坡耀黑恶势力团伙刘强、刘文汉涉嫌利用其高州市乐居房地产有限公司作掩护将该团伙盗卖的部分集体土地夺回,并通过兜兜转转“洗白”其非法性质,请求贵部门依法调查,以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此致 举报人: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6260834 住址:高州市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48号旁果园屋 电话:18306681821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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