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广东省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坡耀村以刘桂文、刘强为首,以刘桂武、刘文汉等“坡耀十兄弟”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长期把持基层组织坡耀村民小组,只手遮天,强取豪夺;借政府征地拆迁之机,打着维护集体利益的幌子,威胁对抗政府,干乱国法煽动滋事谋私已之利;以虚假拆迁等名义巧立名目层层盘剥政府,非法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利用协助政府征地之职务便利贪污国有土地,大量盗卖集体土地侵吞集体留用地,大量盗卖集体宅基地并过户到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下;敲诈勒索,强揽工程,腐蚀党员干部,打压迫害群众;炮制留用地虚假数据捏造事实,煽动组织村民长期闹访纠缠政府,阻挠东方大道工程建设,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目的掩盖其侵吞集体留用地罪行;破坏基层选举,拒承认选举结果拒不交接,长期非法霸占村民自治组织,非法行使村民小组权力以控制村民;目无党纪国法,乱政霸财,恃强凌弱,无恶不作,祸害一方。 该团伙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压态势下,从未收敛,继续为非作歹,乱政霸财;在中央和省公安厅督办下,互订攻守同盟,刻意隐瞒大量违法犯罪事实,拒不如实交待问题,对抗扫黑除恶有关部门调查。 坡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涉嫌以下违法犯罪行为: 一、2012年,该团伙利用协助政府征收土地之职务便利,出具虚假《土地权属证明书》,秘密将高州市政府2010年实际征收集体的537.12亩土地夺回,并办理了《集体土地所有证》,已涉嫌贪污国家土地财产。(涉案现价值30多亿元)(见证据1) 1、该团伙秘密夺回高州市政府2010年实际征收的537.12亩土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2010年1月10日,高州市政府与坡耀一(1)小组和坡耀二(1)村民小组(由原坡耀一、坡耀二经济合作社分设而来)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征收两小组集体位于征地红线内约678亩土地,减去返拨集体的128亩留用地和应返拨的13亩集体自留地后,高州市政府实际征收土地面积537.12亩。 2012年12月12日,该团伙利用协助政府征收土地之职务便利,出具虚假《土地权属证明书》,以原坡耀一、坡耀二经济合作社共有的名义,秘密将高州市政府2010年实际征收的537.12亩土地夺回,并分成两块办理了《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为高府集有(2012)第01700216号、第01700142号。其中一块约34亩原属广东省高州农校实验林地,该团伙涉嫌将该约34亩土地盗卖给高州市聚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该公司已建起“东方新城项目”第29栋、第30栋商品楼。该团伙秘密夺回高州市政府2010年实际征收的537.12亩土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贪污国家土地财产。 2、该团伙涉嫌以其1998年征收了(收购了)坡耀一(1)和坡耀二(1)两村民小组集体土地为由,夺回高州市政府2010年实际征收的537.12亩土地。 1998年6月10日,广东省政府发布第39号令,《广东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管理办法》于1998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规定:本省城市(含县城)新增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方式出让。(严禁开发商征地) 省政府发布的第39号令,给原本打算每次购买几十亩,一步步蚕食坡耀村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的高州市华侨住宅建设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华建公司)老板叶一豪当头一棒。为了一口吞下坡耀村集体剩下约1200亩土地(含耕地),华建公司老板与坡耀一、二队10位村干部(号称:“坡耀十兄弟”)相互勾结,无视省政府第39号令,私订土地转让协议书,偷偷将坡耀村集体剩下的约1200亩土地,一次性全部非法转让给华建公司搞房地产开发。 “坡耀十兄弟”为了从中攫取非法巨额经济利益,与华建公司老板约定,该1200亩土地先由“坡耀十兄弟”从村民征收过来(收购),再转让给华建公司(二手老板)。 由于“坡耀十兄弟”不敢公开1200亩土地转让协议,另与高州市国土资源局以征用坡耀垌189亩(含待征60亩)土地名义草拟一份《关于征用谢村管理区坡耀一队、二队土地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第四条规定:“甲方今次征用乙方的土地,考虑到乙方的土地基本征完。”由此证明“坡耀十兄弟”已私下将坡耀村集体剩下约1200亩土地全部非法转让给华建公司搞房地产开发。 1998年10月31日,“坡耀十兄弟”让谢村管理区干部拿该份《补充协议》欺骗坡耀村民签字。同意签字的村民实际上等于同意村干部将集体约1200亩土地全部转让给华建公司(实际上是“坡耀十兄弟”收购)。最后,全村有约2/3村民签字同意卖地。不同意签字卖地的村民,要求村干部(坡耀十兄弟)按比例划出土地,遭拒。为此,长期信访依法维权,一直疆持到2007年华建公司宣告破产。华建公司破产前,实际只开发了1200亩土地的其中189亩。 2007年,华建公司破产后,高州市政府提起重新征收坡耀村剩下约1000亩土地,牢牢把持坡耀村民小组的“坡耀十兄弟”胁迫政府征收方必须承认其已于1998年征收了(收购了)当年同意卖地村民的土地。 2010年《征收土地协议书》签订前,“坡耀十兄弟”将1998年同意卖地原坡耀一、坡耀二队的村民分设为坡耀一(1)和坡耀二(1)小组。2010年1月10日,高州市国土资源局与上述两村民小组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征收两小组集体位于征地红线内约678亩土地,除去返拨集体的128亩留用地和应返拨集体的13亩自留地,实际征收土地面积537.12亩。 2012年12月12日,“坡耀十兄弟”出具虚假《土地权属证明书》,向高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该局将2010年实际征收集体的537.12亩土地分两块返还给“坡耀十兄弟”,以原坡耀一、坡耀二经济合作社共有的名义,核发了《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为高府集有(2012)第01700216号、第01700142号。并将其中约34亩置换到高州东门岭原广东省高州农校实验林地位置,余下约503亩留在原征地红线内,待政府需要使用后,再与其它地方的国有土地置换返还给“坡耀十兄弟”。 以上事实证明,2010年征收坡耀一(1)和坡耀二(1)两小组集体土地的真正征收方并非高州市政府,而是“坡耀十兄弟”。 2021年8月23日,我到高州市自然资源局调取到高府集有(2012)第01700216号、第01700142号《集体土地所有证》,该案才曝光。 而该团伙首要分子刘强见事情败露谎称:“2010年征地,征收方为了解决坡耀村征地历史遗留问题,一次性补偿全坡耀村集体537.12亩留用地,包括已全村公开分配的留用地。”按刘强说法,除去全村已公开分配的留用地(不足237亩),该团伙最少截留了300亩侵吞,由此证明刘强完全在说谎。 二、1996年该团伙帮助“曾仕权黑社会集团”头目曾仕权夫妇假冒坡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申请到2份集体宅基地,让其长住坡耀村结深交,借其影响力壮大声威后组成新的黑社会组织,只手遮天,横行乡里,强取豪夺,镇压坡耀村群众20多年。(见证据2) 1996年,该团伙刘强,刘桂文两大家族将坡耀一队位于官坑埇一块集体耕地霸占,非法改变土地性质,规划8份宅基地。其中, 刘强家族4份:刘强、刘文汉(刘强之子)、刘启南(刘强之弟)、何松英(刘强弟妻)各1份,现已全部非法转让。 刘桂文家族4份:刘桂文、刘桂武(刘桂文之弟)、刘华富(刘桂文之父)、杨才珍(刘桂文之妻)各1份,现已全部非法转让。 当年,刘桂文、刘桂武将其2份宅基地非法转让给曾仕权夫妇,由于转让宅基地属非法,便与坡耀一队队长刘桂南和谢村管理区分管国土工作的干部黄慕林勾结,帮助曾仕权夫妇假冒坡耀一队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直接申请。 1997年曾仕权建房后长住坡耀村,该团伙长期与曾仕权打得火热结深交,借其影响力壮大声威后,组成以刘桂文、刘强为首,以“坡耀十兄弟”为骨干成员的新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手遮天,横行乡里,强取豪夺,镇压坡耀村群众20多年。 三、2015年,该团伙将园岭20亩集体留用地与广东省火星农场留用地秘密置换(置换后广东省火星农场缩减为17.77亩),置换的目的是为了更隐蔽侵吞。(涉案现价值约1.2亿元)(见证据3) 1998年征地,该团伙将返拨的留用地安排村集体自留地位置,造成集体20亩自留地灭失,村民意见甚大。 2001年,原高州市中山街道办同意坡耀村集体将20亩自留地调整到园岭位置(现坡耀六区东侧),由于当年没迁坟及土地平整无法耕种。2010年征地前,该团伙偷偷将园岭20亩集体自留地转为国有划拨留用地,并办理了用地手续。 2015年6月,该团伙刘桂武(坡耀一经济合作社社长)、刘振文(坡耀二经济合作社原社长)与广东省火星农场场长陈江海到高州市潘州街道办,在张明军副书记的牵头下,洽谈将园岭20亩集体留用地与广东省火星农场留用地置换事宜被我碰见,我当场警醒陈江海场长千万别上刘桂武的当,但陈江海依然我行我素。置换后,该团伙将园岭20亩集体留用地手续注销,广东省火星农场将该20亩留用地缩减为17.77亩,再通过各种手段欺骗高州市政府,重新申请办理留用地划拨手续。 2020年3月24日,高州市潘州街道办冯高毅书记、汪活主任、张明军副书记与高州市司法局陈旭华副局长到我果园动迁时,冯高毅书记亲口承认园岭的17.77亩土地原是坡耀村集体留用地,后与广东省火星农场留用地置换是事实。 2020年8月,广东省火星农场以“双创”名义围蔽园岭17.77亩土地时,该农场多名工作人员也向我承认园岭的土地原是坡耀村集体留用地,后与其农场留用地置换是事实,并坦言不知道坡耀村集体内部有诸多纠纷,非常后悔当初置换。 据知情人透露,该团伙已将园岭20亩集体留用地与广东省火星农场留用地置换到高州市兴教路,后又转移到高州市第二中学西门对面的东方尚苑用地,该团伙置换的目的是为了更隐蔽侵吞。 四、2010年征地,该团伙以1998年征地留用地名义要挟潘州街道办为其安排28份留用地私分,2012年申请全部转为国有划拨用地,2016年将其中10份转入高文路侵占市政府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涉案现价值约8000万元)(见证据4) 1998年,该团伙私订土地转让协议将坡耀垌约129亩集体耕地非法转让给华建公司,并将华建公司返拨给集体的留用地分成28份安排在高州市大酒店对面大草坪位置侵吞,暴露后遭村民举报被高州市政府收回。 2010年征地,该团伙以1998年征地留用地名义,要挟潘州街道办为其重新安排28份留用地私分。 2012年1月11日《市政府工作会议》同意该团伙的申请将28份留用地转为国有划拨用地。该团伙将其中15份留用地安排在坡耀门前岭高州市政府拆迁安置用地位置,另外13份安排到东方大道农业银行住宅小区东侧位置,但该处只审批下3份。 2016年该团伙将余下的10份留用地转入高文路,侵占高州市政府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该10份留用地实用总面积约1200平方米,门面120米,按2.5万元/平方米算,总价值约3000万元。 2021月4月7日,由于我举报高州市自然资源局迫于压力将该10份留用地收回作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 2021年年底,该团伙为了夺回被政府收回的该10份留用地和东方大道农业银行住宅小区东侧位置3份留用地,共炮制了13份虚假拆迁安置用地并逞送潘州街道办审批。2021年12月27日,在潘州街道办意外被我发现,我要求领导给我复印一份作为证据向有关部门举报,被婉拒。 潘州街道办以及高州市自然资源局至今拒不公开该28份留用地的持有人。 五、1993年与2001年,该团伙盗卖了集体约42亩土地,所得土地转让款不知所踪。2010年征地,该团伙又将被盗卖的42亩集体土地,重新计入政府征地面积,非法套取征地款和留用地。(涉案现价值约2.5亿元)(见证据5) 1993年,该团伙刘桂文、刘强等人将坡耀一队位于门前岭东侧5153.2平方米集体耕地盗卖给高州市华投公司,所得土地转让款不知所踪。 1993年,该伙刘桂文、刘强等人将坡耀一队位于现桂圆中路南侧面积为6650平方米、6630平方米的两块集体土地盗卖给高州市公路局建住宅楼,所得土地转让款不知所踪。 2001年,该团伙刘桂文、刘强等人利用高州市征收南湖塘居委会土地的征地协议,将上述土地旁边坡耀一队6058.8平方米集体土地盗卖,所得土地转让款不知所踪。败露后,谎称南湖居委会越界错征了坡耀村的土地。 2010年征地,该团伙刘桂文、刘强等人(同属原坡耀一队)将其盗卖的上述土地以及其盗卖的其他地方集体土地,合计总面积27955.18平方米(约42亩),重新计入2010年政府征地面积,非法套取政府征地款和按15%套取了6.3亩留用地。 六、2010年征地,该团伙刘桂文、刘强将1993年已盗卖的5153.2平方米集体土地非法计入政府征地面积,按15%套取留用地给集体分配后,又将剩下85%共4380平方米夺回作宅基地私分,并非法变更为留用地确权于桂圆东路,2018年利用欺骗手段克扣其他小组办证面积指标套取该4380平方米留用地。2019年遭举报后将该4380平方米留用地交回集体,刘桂文、刘桂武与刘强、刘文汉两家族进行非法暴力收购。(涉案现价值约5000万元)(见证据6) 2010年征地,该团伙刘桂文、刘强等人将1993年已盗卖给高州市华投公司位于坡耀门前岭东侧5153.2平方米耕地,非法计入政府征地面积,按15%套取了留用地给集体分配后,再将剩下的85%共4380平方米夺回作宅基地私分,并偷偷计入坡耀一(1)小组留用地数据中,非法变更为留用地。 2014年3月,该团伙刘桂文、刘强等人瞒骗坡耀二、五小组,偷偷将该4380平方米留用地确权于高州市桂圆东路,并利用《关于坡耀一、二组留用地落实的方案》编造的虚假留用地数据欺骗坡耀二、五小组,对该4380平方米所谓留用地进行刻意隐瞒。 2017年11月27日,该团伙通过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利用《关于谢村居委会坡耀村一小组、三小组申请调整城东小区留用地容积率等指标的请示》捏造虚假事实,将该4380平方米土地与虚构为留用地,欺骗高州市政府,请示并退缩回3390平方米(办证面积)规划。后来败露后,刘桂文向坡耀村村民公开承认,该4380平方米不是留用地,而是他们村干部将坡耀门前岭东侧的宅基地扛上桂圆路作宅基地使用的。 2018年7月9日,该团伙刘桂文职务便利盗用其非法长期扣压在谢村居委会的坡耀五经济合作社印章,伙同刘强、刘桂武瞒骗坡耀二、五小组伪造《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说明》,非法克扣坡耀二、五小组留用地办证面积指标,用于套取该4380平方米土地,实际多套取政府1254平方米(办证面积)留用地。 2019年,我向有关部门举报后,该团伙刘桂文、刘强、刘桂武紧急召开坡耀一、三小组村民会议,将该4380平方米土地留用地交回集体。 2019年4月27日,该团伙刘桂文、刘桂武兄弟俩找来社会商人黄旭辉违反《广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以2423.44万元代其非法收购坡耀一经济合作社的份额(办证面积1885.8平方米。 2019年7月31日,该团伙刘强、刘文汉父子俩违反《广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以2070.6万元非法收购坡耀三经济合作社的份额(办证面积1504平方米)。 七、1993年与2001年,该团伙将高州市桂圆中路19338.8平方米(约30亩)集体土地盗卖,所得土地转让款及留用地不知所踪;刘强、刘文汉涉嫌以收受“回扣”的方式谋得约1530平方米(实用面积),已建成乐居.时代名门商品楼销售;2019年又涉嫌夺回盗卖的其中6183平方米土地(涉案现价值约9000万元)(见证据7) 1993年,该团伙刘桂文、刘强等人将位于现桂圆中路两块坡耀一队集体土地盗卖给高州市公路局建住宅楼。其中一块面积为6650平方米,证号为:高国让字【1993】52号;另一块面积为6630平方米,证号为:高国让字【1993】42号。 2001年,该团伙刘桂文、刘强借用高州市潘州街道南湖塘居委会征地协议,以征收方式将上述两块土地旁边6058.8平方米集体土地也盗卖所得土地转让款及留用地不知所踪(败露后,该团伙谎称南湖居委会越界错征了坡耀村的土地)。 同年,茂名市人防物业有限公司高州分公司(即现高州市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得高州市征收南湖塘居委会的国有土地8211平方米(含该团伙盗卖的部分土地)。同年,该公司将其中1530平方米(实用面积)转让给毛梅艺。 2013年,毛梅艺将该1530平方米(实用面积)土地再转让给刘强、刘文汉,登记在其高州市乐居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后开发建设乐居时代名门商品楼盘。刘强间接受让高州市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30平方米(实用面积)土地,涉嫌收受盗卖集体土地的“回扣”。 2003年,高州市国土资源局将该团伙刘桂文、刘强等人1993年盗卖的上述6650平方米、6630平方米两块集体土地以及南湖塘居委会部分被征收的土地,总面积40000平方米出让给高州市公路局。高州市公路局实际只使用了11333平方米,2006年将剩下的28667平方米(约43亩)拍卖给高州市峰顺公路机械经贸有限公司,分割办理了四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四地块的地号、面积分别为: 1、28030594-1A、3482平方米; 2、28030594-1B、6183平方米。 3、28030594-1C、3509平方米; 4、28030594-1D、15493平方米;(已建东方明珠二期) 2019年,高州市峰顺房地产有限公司将28030594-1D地块15493平方米土地公示后,动工建设东方明珠二期楼盘。 2021年3月,我因诉讼需要查档时,意外发现2019年刘强、刘文汉高州市乐居房地产有限公司收储一块面积为6183平方米的国有土地,面积与高州市峰顺公路机械经贸有限公司28030594-1B地块面积相乎。刘强、刘文汉涉嫌将该团伙1993年盗卖给高州市公路局两块集体土地其中的6183平方米夺回,并通过兜兜转转洗“洗白”其非法性质。 八、1993年,该团伙将龙狗埇约7亩集体耕地盗卖给高州市华住宅建设公司,2016年又被该团伙夺回,大部分被刘强、刘文汉建设因能.小筑商品楼出售。(涉案现价值约4000万元)(见证据8) 1993年,该团伙将龙狗埇约7亩集体耕地盗卖给高州市华侨住宅建设开发公司。1999年该公司开发时败露,村民意见甚大,后一直搁置。 2016年,该团伙将该约7亩耕地夺回,小部分地皮被非法转让,大部分被刘强、刘文汉父子建起因能.小筑商品楼出售。 即现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25号之一、125号之二、125号北侧、127号之二、151号、152号、153号、129号、129号南侧、129号之二、129号之三、129号之四、129号之四北侧,共约13幢。 九、1998年,该团伙借华建公司征地之机,侵吞集体1993年征地2800多平方米留用地。(涉案现价值约2000万元)(见证据9) 1993年,高州市交通局征收坡耀一队、二队位于现高州市大酒店一带约50亩集体耕地,当年按10%返拨给两队集体5亩留用地。 1998年,该团伙将位于坡耀垌约129亩集体耕地非法转让给高州市华侨住宅建设开发公司,便与该公司勾结乘机将1993年征地返拨的5亩集体留用地其中的2800多平方米转入征地红线内盗卖。2013年坡耀三、五小组村民《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上访书》也印证了这个事实。 被盗卖的2800多平方米留用地已建起高凉东路285、289、293号、谢官路3、5号等十一栋住宅和东方大道101、103、109、111号等六栋住宅。 十、2007年,该团伙将天子路东侧1044平方米集体土地盗卖给开发商,后被“曾仕权黑社会集团”头目曾仕权建成“天子花园”四栋商品楼出售。(涉案现价值约800万元)(见证据10) 2007年1月,该团伙将位于天子路东侧1044平方米集体土地以8万元的价格,盗卖给茂名市人防物业有限公司高州分公司(现高州市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来,该公司将1044平方米土地转让给“曾仕权黑社会集团”头目曾仕权,曾仕权再将该1044平方米土地与其他土地合并建成“天子花园”共四幢商品楼出售。 十一、2015年,该团伙煽动村民将高州市政府原用于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的5亩国有土地强行夺回,建成坡耀文化广场后用于长期出租。(涉案现值约3000万元)(见证据11) 1998年,高州市政府征收坡耀村位于坡耀垌129亩集体土地,当年在征地红线内规划了5亩国有土地用于建设污水处理厂。 由于高州市政府迟迟不建污水处理厂,2015年,该团伙煽动坡耀村民 将该5亩拟建污水厂国有土地强行夺回,大兴土木建设坡耀文化广场。高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发出停工通知,该团伙不予理睬。建成坡耀文化广场后长期出租给他人作篮球培训基地和乐器销售与培训中心。 夺回高州市政府5亩污水厂用地后,该团伙召开村民大会公开宣称,该5亩土地由全坡耀村七个小组共同享有。 十二、2014年,该团伙将高州市侨苑新村南侧位于征地红线内约4.5亩“空余地”写进留用地分配方案协议,夺回欲盗卖,已有多位老板前来考察。(涉案现价值约3000万元)(见证据12) 2014年2月12日,该团伙签订的《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地块分配方案协议》第7条规定:华侨住宅凉亭南地块与华建小区之间尚剩的空余地,由坡耀一、二、三、五小组,2010年1月10日的分配人口数共同享受。 该块“空余地”的面积约有4.5亩,已在2010年政府征地红线内,位于高州市侨苑新村南侧,已有一半面积被该团伙推平。据旁边住户反映,几年前村干部放话欲转让该4.5亩土地,已有多位老板前来考察。 该4.5亩“空余地”旁边,2010年高州市政府征收坡耀村集体土地前,该团伙刘强、刘桂武与高州市华侨住宅建设开发公司老板叶一豪勾结,越过该公司征地界至,盗卖了1000多平方米集体土地,建成高州市侨苑新村14号、15号、47号、52号、55号、63号等,非法获利数百万元。 十三、2018年,该团伙刘桂文、刘桂武非法将集体分剩的留用地(已属政府所有)作宅基地私批127平方米给家庭人口只有2人的村民刘晓天,已激起民愤。(涉案现价值约200万元)(见证据13) 1998年,该团伙与高州市华侨住宅建设开发公司私订《征用土地协议书》,将位于坡耀垌约129亩集体耕地非法转让给该公司,由于该团伙拒不公开《征用土地协议书》,造成部分坡耀村民不同意卖地,造成预留在谢观路边的留用地一直搁置。 2010年征地,1998年不同意卖地的村民放弃了该位置的留用地,选择与2010年征地留用地合并安排在桂圆路。该部分村民放弃的留用地,已属政府的土地。 2020年9月,有坡耀村民从国土部门的《批准建设用地台帐》获悉,坡耀一经济合作社社长刘桂武与其兄谢村居委会干部刘桂文,批准家庭人口仅有2人的坡耀村民刘晓天,在原1998年不同意卖地村民放弃的留用地(已属政府所有)位置申请到127平方米宅基地,已激起民愤。 十四、该团伙借征地之机,涉嫌利用虚假拆迁事实,强索开发商及市政府大量拆迁安置用地。(涉案现值约1500万元)(见证据14) 1993年,坡耀二队将门前岭60亩土地转让给高州市华投公司,1999年该公司进行开发时,该团伙涉嫌利用虚假拆迁事实,强索到该公司约400平方米拆迁安置用地,借原谢村管理区黄慕林的名义建成八层商品楼出售(即现坡耀五区28号)。 该团伙刘桂武涉嫌采用同样手段, 1999年强索到该公司457平方米拆迁安置用地建起八层楼房,并登记在其两个不足10岁的儿子刘访、刘钦名下(即现坡耀五区1号、2号)。 1999年,该团伙刘桂武利用政府建设东方大道之机,涉嫌与刘权富(五保户)利用虚假拆迁事实,骗取到高州市政府约250平方米拆迁安置用地(即现坡耀住宅五区43号、44号和东方大道77号)。 2021年年底,该团伙为了夺回被政府收回其侵占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的10份留用地和被政府收回其东方大道农业银行住宅小区东侧位置3份留用地,利用虚假拆迁事实,共炮制了13份虚假拆迁安置用地并逞送潘州街道办审批。2021年12月27日,在潘州街道办意外被我发现,我要求领导给我复印一份作为证据向有关部门举报,被婉拒。 十五、该团伙大量霸占盗卖集体宅基地,并非法过户到非坡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下;2017年,该团伙刘强、刘文汉父子利用虚假事实欺骗政府,将其收购村民宅基地建成的小产权房变为大产权,非法谋取暴利。(见证据15) 坡耀村位于高州市城乡结合部,自九十年代以来,该团伙利用手中权力疯狂私批集体宅基地非法转让谋利,村民敢怒不敢言。 2021年11月,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部分《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村委会坡耀一村“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信息公示表》,发现该团伙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大量将非法转让的集体宅基地,并过户到非坡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下牟取暴利。 2017年,该团伙刘强、刘文汉父子更是利用虚假事实欺骗高州市政府,将其收购坡耀村民八十年代宅基地虚构为征地留用地(包括坡耀住宅三区17号刘启南314.5平方米宅基地),变更为国有土地,将其建成的小产权房变更为大产权,非法谋取暴利。 十六、2017年,该团伙刘桂文和谢村居委会干部黄义生、黄仁毅与开发商勾结,非法将谢村居委会新办公大楼建成商品楼牟利,致居委会办公楼不适宜办公用途烂尾至今,已激起民愤。(见证据16) 2017年,谢村居委会筹建新办公大楼,位于高文路占地面积431.9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用地。 谢村居委会干部刘桂文、黄义生、黄仁毅滥用职权,不经公开招标,擅自私下找开发商签订协议,以合作形式与开发商共建谢村居委会新办公大楼。协议约定由谢村居委会出地开发商出资,共建占地面积为431.9平方米高12层办公大楼。其中,1至3层留给居委会作办公用途,余下9层(包括地下车库)归开发商作商品房销售。 2018年建成后,刘桂文等人竟然让开发商在留给居委会办公的第一层套建了夹层。由于办公楼按商品楼标准设计,导致居留给委会办公用的一至三层不适宜办公用途,一直烂尾至今,已激起民愤。 已建成占地面积431.9平方米的谢村居委会办公大楼,根本就不是为谢村社区全体民众服务的便民办公场所,而是专门为开发商上面十层,几十套违法商品房贴心服务的最牛,最腐败,最民愤的违法违章建筑。据知情人透露,该团伙刘桂文利用其职务身份影响力向开发商索取所谓“特价房”倒卖牟利。 十七、2012年,集体“三资”清理中,发现该团伙刘桂文、刘桂武兄弟俩长期挪用集体80多万元公款为私有使用。(见证据17) 2012年,集体“三资”清理中,发现该团伙刘桂文、刘桂武兄弟俩长期挪用集体80多万元公款作为私有使用。该笔款项为1995年—1998年的征地款,已被刘桂文、刘桂武挪用了10多年。直到2012年5月“三资”清理被暴露后,才将该笔款项交回潘州街道办代管,却拒不提供资金流水账,利息一分也没有,群众意见甚大。 十八、2012年,该团伙刘强因刘桂武独揽东方大道土方工程项目,煽动组织该团伙成员及村民长期设置路障,堵塞阻挠东方大道贯通工程,非法闹访,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其另一个目的为夺回高州市政府2010年实际征收集体的537.12亩土地。(见证据18) 坡耀村民都知道,2012年以前,刘强、刘文汉父子俩在该团伙的地位比刘桂文、刘桂武兄弟俩更高,2012年初刘桂文到谢村居委会任职后,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2012年春节前,高州市政府建设东方大道二期(坡耀段),将该项目交由一期建设单位高州市华侨住宅建设开发公司建设。由于该公司1999年将一期土方工程项目交由该团伙“坡耀十兄弟”合做,而二期土方工程项目却被该团伙刘桂武一人独揽,刘强自觉失势不满。 于是,刘强多次召开村民大会,造谣高州市政府今次征地属违法征收土地,东方大道项目属违规施工等等,蛊惑人心。刘强煽动组织该团伙成员及坡耀村民长期设置路障堵塞阻挠东方大道贯通工程,长期到潘州街道办纠缠不休,还到高州市政府、茂名市政府、广东省政府和广东省委上访。 2012年12月12日,该团伙秘密将高州市政府2010年实际征收集体537.12亩土地夺回,并偷偷办理了《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为高府集有(2012)第01700216号、第01700142号。自此之后,刘强就收敛了。2013年5月10日,潘州街道办、城市综合管理局及市公安局联合行动,清除路障实现东方大道(坡耀段)全面硬底化。 事后,刘桂武给参与堵塞东方大道贯通工程该团伙积极分子每人补偿5000—10000元。刘强在村民大会承认刘桂武塞给他10000元,他坚决不要。刘强为开脱罪责,在《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上访书》中谎称,坡耀村民到东方大道、潘州街道办维权是自发行为。 十九、2020年,该团伙刘强利用《平等利益调整申请书》炮制留用地虚假数据,诬蔑政府征地不公平合理,煽动村民要挟政府给其经济合作社每人补偿72.32平方米留用地,其目的为了掩盖该团伙侵吞集体留用地的罪行,已涉嫌寻衅滋事罪。(见证据19) 2020年10月26日,该团伙刘强利用其坡耀三经济合作社社长职权,炮制《坡耀三经济合作社2010年征用留用地平等利益调整申请书》称其坡耀三经济合作社1993年、1998年及2010年征地人均留用地243.21平方米,而坡耀六、七、八经济合作社人均留用地315.53平方米,两者人均留用地相差72.32平方米(差别的原因是该团伙侵吞了集体留用地)。 随后,刘强召开坡耀三经济合作社社员大会派发《坡耀三经济合作社2010年征用留用地平等利益调整申请书》,公开“声讨”高州市政府征地不公平合理,煽动组织其坡耀三经济合作社不明真相的大批社员,几乎天天到潘州街道办无理取闹纠缠不休,要挟政府给其经济合作社每人补偿72.32平方米留用地,补偿总面积7217.54平方米。刘强此举目的是为了掩盖该团伙侵吞国家土地和集体留用地的事实。 刘强炮制留用地虚假数据,捏造事实,煽动组织村民长期无理取闹,纠缠政府,目的为掩盖该团伙侵吞集体留用地的罪行,其手段十分卑劣,性质极端恶劣,已涉嫌寻衅滋事罪。 二十、坡耀村民刘建达遭人袭击重伤,该团伙有重大作案嫌疑。(见证据20) 2010年征地,坡耀村民刘建达因青苗费补偿费等问题,与该团伙有较深矛盾。2011年某天傍晚,刘建达在东方大道38号门前,被两名头戴头盔手持铁水管的歹徒袭击暴打致其重伤,(现场有多名目击者),两条肋骨被打断,横隔膜破裂,医治近一年后死亡。据知情人透露,涉嫌买凶者事后害怕刘建达死亡帮其家属垫付巨额医疗费用以封口。坡耀村民刘建达被人袭击重伤一案,该团伙有重大作案嫌疑。 二十一、该团伙策划另立坡耀居委会,向政府索权,其目的为侵吞国家集体土地财产,乱政霸财,打压迫害村民可以更加肆无忌惮。(见证据21) 2011年初,谢村居委会进行换届选举,坡耀村仅一个委员名额竟然还要重选才得以通过,该团伙对选举结果十分不满。 2012年初,该团伙齐聚千岁羊酒家,密谋策划脱离谢村居委会另立坡耀居委会,并对新居委会干部职务进行了精心安排,刘强任坡耀居委会主任,再邀请中山居委会书记刘海回来做书记,该团伙其他成员任居委会委员。策划后,该团伙向坡耀村民游说鼓吹成立坡耀居委会的优越性,不明真相的村民纷纷加入要求另立坡耀居委会行列。该团伙见时机成熟了,向潘州街道办提出申请另立坡耀居委会,并狡辩另立坡耀居委会是顺应民意。 2012年1月12日《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六条:关于潘州街道办提出的居委会分设问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由市民政局派人调查研究,作出具体分设方案按程序报批。 后来,时任高州市委书记郭元强认为该申请在报批审核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不予支持,该团伙的阴谋最终没有得逞。2012年3月,郭元强书记调离高州上省任职。2012年12月12日,该团伙秘密将高州市政府2010年实际征收的537.12亩土地夺回,以原坡耀一、二经济合作社共有的名义偷偷办理了《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为高府集有(2012)第01700216号、第01700142号。 该团伙策划另立坡耀居委会向政府索权,其目的为侵吞国家集体土地财产,乱政霸财,打压迫害村民可以更加肆无忌惮。 二十二、该团伙与其保护伞勾结,打压迫害举报人成为“黑户”,根本无法参加分配政府征地红利,无家可归;还欺上瞒下,散布谣言,诬蔑举报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出于泄愤而举报村干部;其目的故意干扰有关部门对本案调查。(见证据22) 坡耀村原有两生产个队,坡一队和坡二队,我系坡二队社员。 2010年征地,坡一队分为:坡耀一(1)组和坡耀一(2)组,坡二队分为:坡耀二(1)组和坡耀二(2)组。 2014年分配留用地,坡耀一(1)组分为:坡耀一组和坡耀三组。坡耀二(1)组分为:坡耀二组和坡耀五组。 1998年,因我和部分村民反对村干部(坡耀十兄弟)私订土地转让协议,非法将集体约1200亩土地转让给华建公司搞房地产开发,一直被打压迫害。 2010年征地,由于该团伙拒不如实公开坡耀二(1)组征地补偿数据,我要求编入征地补偿数据公开透明的坡耀二(2)组,落实我户征地合法权益,遭到该团伙无理拒绝。 2014年3月3日,该团伙刘桂文、刘强等人与潘州街道办主任莫盛飞、副书记张明军勾结,非法将我户留用地数据确权在其坡耀一(1)组,其目的是为了盘剥我户征地合法利益。 2017年11月27日,该团伙刘桂文、刘强通过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利用《关于谢村居委会坡耀村一小组、三小组申请调整城东小区留用地容积率等指标的请示》将我户虚构为坡耀一、三小组成员,欺骗高州市政府,申请调整留用地容积率指标,并作出损人利己的规划方案,严重减损我户征地合法利益。 2018年7月9日与2020年3月8日,谢村居委会刘桂文利用其职务便利,两次盗用其长期非法扣压在居委会的坡耀五经济合作社印章,与刘强、刘桂武伪造《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说明》、《坡耀1.2.3.5组留用地分配说明》,还与潘州街道办主任汪活和副书记张明军勾结,将我户留用地留在坡耀一、三小组留用地红线确权图内,导致原坡二队分设的各经济合作社拒绝承认我户成员身份成为“黑户”,无法参加分配政府征地红利,宅基地无法确权亦不再具备居住条件,无家可归。而该团伙及其保护伞欺上瞒下,四处散布谣言,污蔑我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出于泄愤举报。该团伙真正目的故意干扰扫黑除恶有关部门对本案调查。 二十三、该团伙涉嫌敲诈勒索多家房地产开发商约300万元。 2017年7月,茂名市时代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拍下高州市高文小学西侧62亩国有土地,建设时代君悦府小区。2017年底,该公司开挖土方时,欲将时代君悦府小区北侧的一块土地一起平整,搭建简易板房作临时办公室和工人宿舍。 该团伙刘桂武获悉后,立即通知大批坡耀村民赶到现场阻挠该公司施工,声称该块土地属于坡耀村集体所有,并责令立即停止施工。不明就里的坡耀村民完全听信刘桂武的。 2018年5月,茂名市时代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在该块土地搭建了占地约2000多平方米的简易板房,作临时办公室和工人宿舍使用。该团伙以占用了坡耀村集体土地为借口,胁迫该公司按每月40元/平方米缴交土地占用费,缴交了两年多。 2019年8月26日,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冼太广场拆迁安置规划方案的公示。坡耀村民恍然大悟,时代君悦府北侧的该块土地,根本就不是刘桂武所说属于坡耀村集体的土地,而是高州市政府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 茂名市时代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实际临时占用了市政府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权属清楚),该团伙却以占用了坡耀村集体土地为借口,胁迫该公司缴交巨额土地占用费私分,已涉嫌敲诈勒索罪。 2017年初,高州市万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万福新城西北侧的一块空地上,搭建了占地约1000多平方米活动板房,作工人临时宿舍和饭堂使用,该块土地属于市政府山美拆迁安置用地。该团伙以占用了坡耀村集体土地为借口,胁迫该公司每月缴交4万多元的土地占用费缴交了近2年。有一次坡耀村民刘权获悉刘桂武收这么多“租金”提出也要分一份,刘桂武很为难,说已经有很多人参与分配了。 高州市万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临时占用了市政府山美拆迁安置用地(权属清楚),该团伙以占用了坡耀村集体土地为借口,胁迫该公司缴交巨额土地占用费私分,已涉嫌敲诈勒索罪。 2019年5月,桂圆二路(现高文路)动工建设,施工方在施工中将位于桂圆二路中段路边(一部分在路中)一个300多平方米很深的水坑填埋。如不填埋,会影响到路基建设。刘桂武向施工方索取了2万元,已涉嫌敲诈勒索罪。 2014年,高州市金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拍得位于东方大道83亩土地,开挖土方时,该团伙刘强组织坡耀村民多次到现场阻挠施工,声称凡坡耀村土地范围的所有土方工程项目均应由坡耀村集体公做。该公司也派来大批员工对峙,最后该公司被迫补偿坡耀村集体约15万元,该团伙已涉嫌敲诈勒索罪。 二十四、2016年,该团伙为了夺回约14亩临时墓地,动用勾机筑起200多座假坟,威胁对抗政府征地拆迁。 2010年征地,为加快开发潘州街道办同意村干部提议,在高文小学南侧上企岭划出约14亩土地作临时墓地,让坡耀村民将祖坟暂时迁入该地。因该墓地“风水”不佳,村民大都将祖坟迁往外地。 2016年初,该团伙刘平用勾机偷偷在该块临时墓地上筑造起200多座假坟,按当年补贴1500元/座算,可套取政府30多万元迁坟费。而该团伙真正企图是利用大量假坟,对抗政府征地拆迁,图谋夺回该14亩临时墓地的土地,但潘州街道办只同意给坡耀村集体补偿300平方米作建骨灰楼用地。2016年清明时节,我到该临时墓地上坟时,见到该墓地密密麻麻全是新筑起的假坟,约有200多座,且每座假坟均被压上纸钱,场景非常“壮观”,由于忌讳晦气,可惜当时没有用手机拍下。当年坡耀群众对此语论纷纷。 2019年4月,我向高州市扫黑办等部门举报,2019年11月18日,高州市政府将上企岭67.3亩土地紧急招拍挂,并将潘州街道办原已同意给坡耀集体补偿的300平方米作建骨灰楼用地收回。 二十五、该团伙破坏基层选举,拒不承认选举产生的新村干部班子,继续非法霸占村民组织,非法行使村民小组权力。 1999年,坡耀一队村干部进行换届选举,依法选出刘明基、刘振南等村干部新班子后,该团伙刘桂文等旧班子拒不承认新班子,拒不交接,继续非法长期霸占村民自治组织,非法行使村民小组权力,私批集体宅基地,笼络人心,拉帮结派,控制坡耀村民。迫使刘明基、刘振南等村干部新班子有名无实,反成流亡村民自治组织。 而当年该团伙坡耀二队村干部旧班子拒绝进行换届选举。 广大市民朋友: 自2018年1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坡耀村以刘桂文、刘强为首,以“坡耀十兄弟”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从未收敛,继续疯狂侵吞国家集体土地财产,乱政霸财。我作为受害人冒死实名举报,利用大量事实和证据相互印证该团伙涉嫌种种违法犯罪行为,亦得到中央和省公安厅两级督办。由于该团伙拒不如实交待问题,互订攻守同盟对抗扫黑除恶有关部门调查,至今逍遥法外,在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下仍然继续为非作恶。如今扫黑除恶斗争已进入常态化,表明国家对黑恶势力“零容忍”态度。 为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热切期盼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坡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涉嫌违法犯罪一案,指令由纪委监委、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联合成立专案调查组,依法对该团伙全面展开调查,利用相关证据结合该团伙成员的供述互相印证,还原案件事实真相,以实事求是原则,属于侵吞国家财产的由政府依法收回,属于侵吞集体财产的应当返还集体。对于涉嫌贪污国家财产、侵吞集体资产、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依法铲除坡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打财断血,正本清源,迎接《反有组织犯罪法》正式施行! 期望广大市民朋友鼎力支持! 坡耀村民: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6260834 联系电话:18306681821 住址:广东省高州市潘州街道坡耀六区148号旁果园屋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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