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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百态] 怎么样辨别真假的职业打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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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2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 来自广东
我就靠手艺卖点粽子,买家就要我赔35400元!”广东佛山,一女子在网上卖出13盒粽子,对方收到货后立即以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为由,告上法庭,要求卖家退回货款3540元,并赔偿35400元。
(案例来源:广东佛山法院)
彭女士是广东肇庆人,因为从小在妈妈包粽子时,帮她打下手,自然而然就学会了这门手艺,而且彭女士包出来的粽子还特别好吃。由于经常给同学们带自己亲手包的粽子,就已经深受同学们的好评。
彭女士大学毕业参加后,偶尔也会应亲戚、朋友、同学以及同事们的请求,帮忙包些粽子。当然,彭女士也会适当收取一些手工费、材料费。
后来在同学的提议下,彭女士就索性辞去了本来自己就不是很喜欢的工作,把它当成一门生意来经营。为了打开销路,彭女士顺应潮流,开始网上接单。
刚开始,这种经营模式还是很有成效的,这也让彭女士的创业增添了很大的信心。可是当彭女士接到一个大单后,却让她现在想起来都后怕。
事情是这样的,对方网上联系到彭女士,随即下单并支付了3540元购买13盒粽子。彭女士收到订单后次日,便按照对方的要求发货。
可不曾想,对方收货后,一个口也没尝一下,就直接以购买到“三无食品”为由,将彭女士告上了法庭,并主张“退一赔十”。
对方的操作,让从来没有吃过官司的彭女士,真的是一脸懵圈,外加措手不及,但既然对方已经告上法庭,彭女士也只能硬着头皮,到法院去应诉了。
这起诉讼是买家发起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责任在买家一方。
在法庭上,买家举证称,他收到的13盒粽子,每个粽子都是用简易真空包装的,而包装袋上既没有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也没有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即属于俗称的“三无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68条规定,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有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食品包装上没有执行上述规定的,视为“三无食品”,即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据此,买家主张彭女士需“退一赔十”,即退回货款3540元,并赔偿35400元。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消费者主张商家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对于买家的指控,彭女士并没有否认,但彭女士同时认为,其行为是因为自己刚创业、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所导致,事实上其行为也并没有造成危害,而且买方是职业打假,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消费者,因此本案中并不适用“以一退十”的法律规定。
需要强调的是,彭女士的观点是有依据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主张“以一退十”这一惩罚性赔偿的主体限定为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如果购物不是为了生活需要,不应认定为消费者。
也就是说,如果本案的买家,不被认定为消费者的话,彭女士无需赔偿买家。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买方不能举证其系为生活需要,而大量购买粽子的情况下,其需承担不利的后果,即不能认定其为消费者,故不能支持其十倍赔偿的主张。
最终,一审法院判定彭女士需退回买家货款3540元,买家则需退回13盒粽子给彭女士。
一审宣判后,买家不服,还想试一下,故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认可一审观点,故驳回买家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最后,关于职业打假的存在,饱受争议。有人认为他们的存在能够起到弥补、监督的作用。但同时亦有人认为,这种以牟利为目的的行为,不可取。
对此,大家有什么不同的看法么?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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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3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有些人特意这样做的
发表于 2022-4-23 00: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在网上不要卖产品,卖服务,转为合作关系。
你出钱,我出人工,买材料包粽子吃。
做好的粽子不卖的,永远都是我和老板做来吃的,买材料钱他给的,粽子是我做的。
发表于 2022-4-23 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尽量让对方在联系方式上重复一次:我给钱你买材料包给我吃,路费和人工我出。
简单点:我想吃,你替我包,材料人工等成本我出。
发表于 2022-4-23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食品安全要严格,但不是消费者的要另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如果购物不是为了生活需要,不应认定为消费者。
发表于 2022-4-23 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某些人助长了”国人专坑国人“这种火焰,应该首次警告并减轻处罚,然后再犯的话再加重处罚。
发表于 2022-4-23 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看到后来了,总算来一个好的结局了,为佛山一审法院二审法院点个赞,难怪珠三角能发展,越穷的地方越见鬼。
发表于 2022-4-23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 来自广东
职业打假也没错,黑心商家就要有这种人。
发表于 2022-4-23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这个只是三无产品,不代表质量有问题,

很多打假,买的产品是过期的,是以次充好的,这个损害消费者利益就要罚
发表于 2022-4-23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在这里也分享下本人的类似经历,希望看者能有所收获。
本人是开店受害者,替家里在拼多多开了间 “广东茂名荔枝龙眼蜂蜜” 店铺,售卖“全球荔枝产量第一市
”的蜂蜜,引来职业打假人,说产品为”三无”,要讹诈1000元。因为刚开店没经验,心想农产品嘛就是纯天然,无需要太多修饰,对于产品只要是质量保证、包装密封、卫生严格等就行,哪知对方却以食品厂家的监管条例来投诉我。我一下子懵了,心想货未卖出多少,竟然要赔1000元,这下惹祸了。
   对方一开始就以我销售“三无”为由咄咄逼人,引用了大量食品类相关条例,后又以其他店铺被他告赢相威吓,直到最后一再威胁要一纸状告到上海市铁道法院,连状纸都写好了,还发来给我看,有板有眼的一副必赢的架势。其间索赔金额从1000元降到5000元后又降到380元,又威逼又利诱,前前后后搞了我两三个月。
   一开始时,我心里就是发毛的,毕竟食品安全不是小事情。后来通过对话一点一点去驳斥对方,才找回自信。确实当时为了突出蜂蜜产品的天然和纯朴,包装瓶上真没有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看官注意,这里是指包装瓶上没有,但是,我在拼多多开店时是有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的。再想到我开店卖蜂蜜只要产品货真价实,质量保证我就不用害怕,反正我不偷不抢,行得正企得正,哪怕去上海应诉我也不怕,我相信人民法院是有公理的。同时我也在网上学习了一些反职业讹诈的知识,在对话时不时提醒对方故意瓷碰的后果。
     正是因为我持这样的心态,对方也不敢太出格了,最终不敢去法院立案,改为在拼多多平台投诉。我同样将事情原委一五一十向拼多多反馈,并揭露对方的目的和企图,使得这事最终消停了下来,而我终于可以正常开店了。
    通过这事,我进一步认识到了在网上开店的酸甜苦辣,知道产品尤其是食品售卖的严格性,更深刻认识了商场如战场,稍有不慎就会踩坑。
发表于 2022-4-24 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安卓版茂名在线APP | 来自广东
职业打假已成为一条产业链,尤其是现在经济差的时期最能赚钱
发表于 2022-4-24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有人买的数额大就要小心点,
发表于 2022-4-24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我最最最爱茂名 发表于 2022-4-24 03:08
职业打假已成为一条产业链,尤其是现在经济差的时期最能赚钱

不过打假人,风险也非常大,例如像湛江徐闻的陈之强
发表于 2022-4-24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茂名在线苹果版茂名在线APP | 来自广东
阿帮哥 发表于 2022-4-24 09:03
不过打假人,风险也非常大,例如像湛江徐闻的陈之强

化州橘红 黄瓜不知道给多少打假者惦记着,乡下土榨油,自酿米酒百份之百会中枪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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