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朋友圈,抖音,西城某蓝的业主烈日当空,全家大小男女老少到处投诉。我自己都感同身受。因为买了双山七某明某恒的房子,快十年,还没有不动产证,当年每户交了几万块的办证费,证没办到,连办证费都给挪用,作为业主能怎么办?叫天天不应 ,叫地地不灵。某律师楼负责资产重组,转眼快7年,办证依然得个桔。我想说的是,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广大业主,业主自问该交的钱都交了。你开发商不能说一句话没钱办证,就一了百了。为什么就不能即买房即交楼即办证?为什么要业主财,房两空?那些房款可是透支几代人的血汗钱。老百姓的钱是血汗钱阿!
负责资产重组的律师事务所,还有开发商,你们知道业主的心在滴血吗?滴了快十年了。人生有几个十年。还我不动产证!还我不动证!
对于如何成功避开买房的风险,各位有什么看法?还我不动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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