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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中央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党中央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中央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达赖集团等国内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活动的斗争。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战工作方针、政策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省级党委统战部部长。
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负责指导地方党委统战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中央委托,领导全国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代管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黄埔军校同学会、欧美同学会、中华职业教育社、宋庆龄基金会;领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管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
10、完成党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2]
11、中央统战部统一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央统战部在民族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等。[3]
12、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宗教工作。中央统战部在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宗教工作,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等。[3]
13、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中央统战部在侨务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负责拟订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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