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劳动仲裁遭打击报复迫害 无惧告知大家我的遇害与劳动仲裁案有关引发的八大案有关。 案件人 劳动者:邓任君,女,住广东省茂名市区。 用人单位:茂名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简称茂名国旅)法人代表:费某龙,女,职务:董事长 茂名市政协委员。 广东省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法人代表:原局长某翠,女;副局长杨某宗(分管仲裁);仲裁科长陈某和两个仲裁员。 法律援助我律师梁冬云(海日律师事务所律师)。 茂名国旅律师谭S睿(法申律师事务所律师)和两个员工代表。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区公安分局河东派出所副所长陈某宏(警号22**21)。 事情起因 2011年与茂名国旅发生劳动纠纷在市人社局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并受理通知书,茂名国旅知道后,2012年1月5日在市劳动仲裁委开庭,费政协委员蔬通人脉官官相护,官商勾结,律商勾结,警商勾结合谋合伙伪造报警回执屈我,冒充我手写撤案书被我揭穿,事情败露后找杨局长给我合理的说法,杨局长说:我不识字叫人代写忘记了,匪夷所思。于是我向纪委举报他们怀恨在心对我打击报复而引发的八大案迫害我,手段残忍,性质恶劣,意念坚定随时生命可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