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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和《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在我市落地见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系列暖企惠民政策,在助企纾困、保障民生、稳定经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出台高层次人才和购买经住建部门认定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贷款额度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职工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二是先后两次上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现两人(含)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同一套普通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年初35万元调整到45万元,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到30万元。政策调整后5月份新增个人贷款363笔10040.8万元,比政策调整前的2月份250 笔6067.7万元分别增长了45.2%和65.48%,户均贷款额度由24.8万元升至30.1万元,进一步满足了缴存职工合理住房贷款需求。
5月底,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一是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经批准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进行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三是积极倡导线上办理业务。该政策措施出台后,已有部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前来咨询办理缓缴事宜,阶段性支持政策取得初步成效。
优化预售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缓解房地产业资金压力 6月初,该中心进一步优化预售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流程,对已办妥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手续的公积金贷款,可不待所购房屋主体结构封顶即可发放贷款。此次调整,有效提高房地产企业资金回笼速度,进一步缓解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切实帮助房地产企业应对疫情影响走出困境,助力推动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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