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拍照上传资料时,根据入学对象对应的类别,上传相应的资料,分类如下:
第一类:具有局直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市区户籍,且父母在局直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有房产的。
需拍照上传的资料:①入学对象所在的户口簿(户主页、地址页、入学对象页);②父母的身份证(个人头像面);③入学对象父母的房产资料(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
第二类:具有局直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市区户籍,且符合三代同堂条件的。
需拍照上传的资料:①入学对象所在的户口簿(户主页、地址页、入学对象页);②父母的身份证(个人头像面);③入学对象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资料(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
第三类:具有局直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市区户籍,有租赁证,且父母在市区内无房产的。
需拍照上传的资料:①入学对象所在的户口簿(户主页、地址页、入学对象页);②父母的身份证(个人头像面);③入学对象父母其中一方的租赁证(租赁证在有效期内)。
第四类:具有局直属学校招生区域范围的市区户籍,无租赁证,且父母在市区内无房产的。
需拍照上传的资料:①入学对象所在的户口簿(户主页、地址页、入学对象页);②父母的身份证(个人头像面)。
第五类: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含港澳居民随迁子女)。
需拍照上传的资料:①入学对象所在的户口簿(户主页、地址页、入学对象页),港澳居民没有户口簿的,须上传其他相关证件;②父母的身份证(个人头像面);③入学对象父母的房产资料或租赁证;④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⑤入学对象或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拥有的居住证。
第六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条件的军人子女、复员退伍军人子女及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需拍照上传的资料:如果属于以上五类其中一类的,除了上传对应的资料外,还需在招生报名系统中的“其它”类项,拍照上传优惠政策文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七类:入学对象或父母其中一方在局直属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拥有市区居住证的。
需拍照上传的资料:①入学对象所在的户口簿(户主页、地址页、入学对象页);②父母的身份证(个人头像面);③入学对象或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拥有的居住证。
18.在报名过程中,忘记网上签名确认,报名有效吗?
答:无效。网上报名的第三步,必须“家长签名确认”,否则学校无法审核该入学对象的资料。
19.已经签名确认后,发现信息填报错误,还可以修改吗?
答:①若在学校审核前,发现有信息填报错误,可在“家长签名确认”的下一行选择“撤销家长签名”后,重新修改信息,修改完成后再次签名确认。②若学校已经审核,则不能撤销签名,不能在系统修改信息。
答:报名审核期间,7月10日前,家长可登录招生报名系统,在招生报名系统的审核信息中查看是否审核通过。
答:错过报名时间的,可在2022年8月14-20日进入招生报名系统补报名,由我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不一定是区域学校),并于8月28日公布安排结果。
答:房产资料抵押的,可拍照上传复印件,没有复印件的可拍照上传购房合同及发票。
24.入学对象的父亲(或母亲)在市区有房产而户口在农村,入学对象和母亲(父亲)在市区同一户口簿,拍照上传资料时不能体现房产拥有者与入学对象的关系,怎么办?
答:除了按照第一类拍照上传资料外,再上传入学对象与父亲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或者上传入学对象父母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
25.如果是单亲家庭,需要上传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照片吗?
答:单亲家庭的子女,按照实际情况上传父母其中一方身份证照片即可。
26.若入学对象为单独户或是只有单独一页户口卡的,怎样上传“户主页”“地址页”和“入学对象页”?
答:没有对应的页面,重复上传“入学对象页”代替没有的页面。
27.符合局直属小学、初中入学条件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怎报名?
答:持港澳身份证件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开通网上报名。港澳居民随迁子女的入读条件,参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条件。
答:签名确认后,家长登陆招生报名系统留意学校审核的情况,若学校已审核通过,等待派位即可。若因填报错误而导致学校审核不通过的,请及时联系审核学校或市教育局撤销审核,从而修改信息,修改完毕后重新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