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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4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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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这学校管理出了问题,学校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校医没有尽到危急救护的责任。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假如在大马路边上有人昏倒,危急有生命危险;看到这危急情况的群众,会不会帮忙打120或者其它报警电话。画面转到钟安迪危急的现场,现场都有围观的老师了,拔个报警电话有这么难吗?学校是怎么要求老师的?常人的想法都会先报警或120,他们就不怕学生在学校出了危及生命的事发生?更何况学生家长要求现场的老师打120报警了?可以想像从该学生病发到被同学发现,再到通知老师,再到老师到现场,再到通知家长,然后还有再被耽误的6分钟,(中间肯定也少不了老师请示领导的环节),危及生命的事情就这样一直在延续叠加。校领导回看这个事情就觉得心安理得吗?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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