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游泳管理水平,充实我市游泳管理人员队伍,优化游泳管理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研究决定,广东省高州市赴高校现场设点公开招聘游泳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具体岗位、人数及对象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的最高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毕业生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行端正;品学兼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及理论功底;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与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
(四)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6月24日。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