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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茂名市吉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城哈佛汽车4S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茂名市吉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关车管理区13区28号-001之二
竣工时间:2021年8月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1-2022年8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茂名市吉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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