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茂名市利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茂南区汽车维修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茂名市利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茂名市茂南区新坡镇关车管理区13区28号-001之一
竣工时间:2021年8月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1-2022年8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茂名市利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