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通知要求,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促进社会经济协同发展,现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阶段性用水“欠费不停供”措施。 一、对象范围:属于我公司供水范围内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实施时间:从今年5月起实行,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即从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实施“欠费不停供”符合政策条件的的客户,需于10月31日前发起缓缴期申请,对缓缴期间发生的水费所产生的违约金进行减免。 三、申请材料: (一)水费缓交申请书(原件); (二)与水表户名一致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公章); (三)如非本人办理需要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申请流程:由客户携带以上申请材料自行前往属地供水营业厅进行申请,并明确承诺水费补缴时间。 如用水(企业)人与水表产权人不一致,可由水表产权人提出申请,同时需要用水(企业)人、产权人共同签署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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