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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S280线(茂名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海洋大道立交)位于电白区高地街道墨胶社区,呈南北走向,按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技术标准建设,采用主桥高架+地面辅道方式,断面形式为:主4+辅4,桥梁长度约335m,地面层改造成十字交叉路口,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绿化、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进行提升改造,对改善路网结构和交通条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重要的意义。高架快速路类似于高速公路,不同于市区地面普通道路没有红绿灯和人行横道,由于车速较快,对驶入的车辆类型有一定限制:
知识链接
高架路禁止行人以及下列车辆通行:
1、非机动车。
2、摩托车、拖拉机、货车。
3、危险物品运输车。
高架禁行车辆通行的危害
1、非机动车、两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目标小,快速行驶的汽车很难及时观察到行驶的车辆,极易发生碰撞;同时,这些车辆受到车辆结构的限制,行驶过程中平衡性较差,易发生侧翻,发生交通事故。
2、三轮车在高架通行的过程中,由于车速较慢,会严重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扰乱整个快速路的秩序。
3、货车由于自身重量加上货物重量,质量普遍偏大,甚至会有部分超载车辆,一旦超过高架路的设计承受力,就会有将高架压塌的风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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