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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造范围
坑仔塘第二、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权属范围27.12公顷( 406.92亩)。
二、人口情况
坑仔塘第二、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村庄人口最终以村民小组讨论经过三次公榜为准。
三、房屋补偿和安置标准
房屋征收补偿参考《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市辖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茂府[2012]104号)标准,上浮40%(含奖励10%)执行。
安置标准按215平方米/人(含住宅、商业和地下车位)。
四、规划土地安排
经过规划整理,坑仔塘第二、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改造项目用地范围确定为康梓小区KZ-O7、KZ-08-01、KZ-08-02、KZ-18地块及部分街坊路。
出让用地为KZ-O7和KZ-08-01地块,总面积125600.79m( 188.40亩),容积率5.00。
五、安置区建设
安置区用地为KZ-08-02、KZ-18地块,总面积42819.06m(64.23亩),容积率4.63,高层公寓式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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