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初心使命,探索推进“8+8”工作法,加强党建工作八大方面,增强民政工作八大能力,奋力攻坚特殊群体排查救助、殡葬改革、“双百工程”、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等重点领域、薄弱环节,谱写了茂名民政党建工作新篇章。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委及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召开党组会议26次,传达学习贯彻“第一议题”33个,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0次。
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推动我局党的建设走在前、作表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印发了《茂名市民政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2022年度)》《茂名市民政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担当。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局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和党建工作。
健全机关党委领导班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6月9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局机关党委和纪委换届,凝心聚力再出发。
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4月,局领导亲自带队,分9批登门慰问市福利中心44名参加全封闭管理的干部职工及家属,共发放慰问金26400元。“七一”期间走访慰问老干部、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3名,共发放慰问金2400元。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庆祝建党101周年系列活动,机关党委书记郑冬娅以《从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为主题为局机关及社会组织全体党员讲了一堂生动的党课,机关党委及社会组织党委属下各支部都开展了形式多样,主题鲜明,意义深远的党日活动。
落实党员“双报到”“双报告”工作。印发《关于持续到社区“双报到”开展践诺行动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局机关党委各支部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报告”工作的通知》,向荔红社区认领践诺行动项目。3月、5月,市政协副主席、市民政局局长冯波率队上线“民声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听民声、聚民智,解民忧,受理解答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七一”期间,我市发生“0708”新冠疫情,我局共派出志愿服务活动6批次,共103人次,服务时长约824小时,以实际行动践行民政局人应有的责任和担当。市社会组织党委所辖党支部党员突击队报备人数超过50人,社会组织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捐赠活动,为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纠正“四风”。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开展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错必纠。2022年共提醒谈话36人次,局领导班子成员人均谈心谈话10人次。全力推进2022年民政系统八项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消除危害民政事业发展的隐患顽疾。端午节,局党组学习传达了纪检组《提醒函》精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时刻警醒和约束好自己,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印发了《茂名市民政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6月9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党组书记郑冬娅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总结2021年和部署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政协副主席、局长冯波结合典型事件和民政工作特点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推进我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为进一步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工作部署,印发了《茂名市民政局关于成立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深化茂名市民政局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方案》《茂名市民政局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履行深化创建活动“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领域深化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建设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担当作为、文明高效的模范机关的目标任务。
印发茂名市民政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工作任务、责任领导及责任科室,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支部党的建设规范化,走在前、作表率,确保新一轮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市社会组织党委持续推进底数摸排和组织建设“双同步”工作,坚持边摸排、边组建、边巩固,常态推进“应建尽建、应联尽联、应纳尽纳”。巩固“抓大带小”成果,重点抓好30人以上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
目前,全市核查社会组织总数2284个,有党员的社会组织党组织752个。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社会组织有137个,已单独或联合建立党组织的73个。
聚焦特殊群体、急难愁盼、群众关切,在殡葬改革、村居换届、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民政工作中,发挥“党建+”的重要作用,确保民政业务开展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让“党建+”成为全市民政服务对象的兜底工作的最强保障。
系统推进福利机构提质转型。加快推进集中养育,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强力推进省、市十件民生实事涉民政工作任务,完成低保、特困供养提标工作,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应助尽助。
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目前,我市月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828元、579元,比2021年分别提高28元、28元;月人均城乡低保补差分别为653元、300元,比2021年分别提高22元、14元。
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2022年1月起,全市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949元/月/人,比2021年的1883元/月/人提高了66元。
创殡葬改革新局面。有效落实“三个坚持”、“四个环节”,不断提升遗体火化率,有序推进公益性公墓(含骨灰楼)建设。
村(居)“两委”换届平稳圆满完成。全市1904个村(居)党组织书记、主任100%“一肩挑”,组织意图人选100%当选,社会大局稳定。
大力推进“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已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111个、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64个,招聘专业社工541人、专职社工督导员14人;将继续增加1个社会工作服务站、319个社会工作服务点,新招聘专业社工1653名。
全力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139家。全市登记在册社会组织共2797家,其中市本级652家、茂南区614家、电白区416家、信宜市305家、高州市473家、化州市337家。
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因地制宜拓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排查整治兜牢养老服务安全底线,养老机构床位总数22226张,护理型床位12131张,占比达54%(超过省要求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