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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化州市2022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化府公〔2022〕36号
因化州市城镇建设需要,经市政府研究,拟使用鉴江经济开发试验区白鸠捧村上能、下能、山口经济合作社属下位于化州市鉴江街道城东公路东侧的集体土地7.3690公顷,作为我市2022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化州市鉴江街道城东公路东侧,面积7.3690公顷(其中:水田0.0611公顷、旱地0.1041公顷、园地0.0759公顷、林地7.0049公顷、其他农用地0.1007公顷、未利用地0.0233公顷)。征地面积和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含青苗补偿):水田74703元/亩、旱地73917元/亩、园地47172元/亩、林地30215元/亩、其他农用地73917元/亩、未利用地29200元/亩。
补偿标准符合《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茂府通〔2021〕2号)的有关规定。
(二)安置途径:1、货币安置;2、留用地安置,折算货币补偿;3、社保安置,该批次征地按每亩征收农用地综合区片地价7.3万元的18%的比例计提,需计提费用145.2430万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和粤府办〔2021〕22号文规定,单列计提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列入征地成本。分配方式为“筹集资金分配到户,户内平均分配到人”。
四、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天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本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地址:鉴江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电话:7367318)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五、被征地村民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六、联系电话: 未尽事宜,请与化州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用途管制股联系(联系电话:7316683)。 特此公告。
化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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