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牢鲜明导向 建设骨干队伍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规定》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对于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从实践看,能下是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领导干部能否虚心向群众学习,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能否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接地气、通下情,真正把群众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把群众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群众的心中都有一杆秤。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解决能下问题。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 明确衡量标尺,让干部下之有据。“欲知平直,则必准绳。”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考准考实干部现实表现,是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保障。如果标尺不精准、方向不明确,就无法释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强烈信号,也很难构建为担当者担当、让无为者失位的机制办法。应依据《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使干部心里清楚什么情况必须“下”。健全干部综合考评机制,定期分析研判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信访举报等方面内容,画好干部“全身像”,识准“谁该上、谁该下”。 坚持严管厚爱,让干部下得精准。干部的“上”与“下”,不仅关系干部个人成长,更关乎整个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注意区分问题性质、形成原因、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作出客观评价和准确认定,做到不夸大缩小、不乱扣帽子、不打击报复。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坚持依法依规、公道正派,在全面、准确、深入把握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形,用好平职调整、转任职级公务员、免职、降职等“下”的方式,严格履行“下”的程序,确保程序严密、结果公正、干部服气、群众认可。 狠抓责任落实,让干部能下真下。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相对搭人梯、作嫁衣,唱黑脸、动真格更考验干部的责任担当。“好人主义”,怕“得罪人”,就会导致制度空转、执行走样。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书记应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干部应承担好具体工作责任,勇于担当负责,敢于动真碰硬,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用好述职评议、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推动政策规定落实到位,进一步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推进干部能下不是最终目的,而是手段。让那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其任不谋其职,不善为、不能为、不想为,对上级要求置若罔闻,对人民诉求充耳不闻的“懒官”“庸官”下来,是为激励更多胸怀“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干部上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就能让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最好保护。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完善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对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担当或者能力欠缺、作风不实的领导干部要坚决予以组织调整。对那些积极投身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火热实践,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伟业的干部要坚决用起来,党的执政基础一定能够更加牢固。 在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上精准发力,必将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建功立业,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深化制度建设,大胆探索创新,抓好贯彻落实,让干部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积极投身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伟大事业。(潘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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