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能上能下要“真下” 近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剑指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管乱为等问题,是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
“能上不能下”是长期制约干部工作的难点问题,也是干部制度改革最需要解决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传统观念的束缚。“官本位”等一些旧的观念束缚着人们的思想,形成了一种不到离退休年龄不退位,不犯错误不离位,无错不下,下必有错的思维定势,导致干部“不愿下”“不想下”;另一方面,“下”的标准不确定,相关制度不健全。
用干部是为了干好事业,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岗位缺什么样的人就配什么样的人。做好干部工作,就必须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针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的实际,《规定》总结认定了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让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让位子、受警醒,释放出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明确信号。制度具有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规定》提出:“应当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的渠道。”这既给出了“下”的标准,也明确了“下”的方式。(陈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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