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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不能再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为电动车充电。并没有具体规定不能在公厕里充电,在公厕里充电着火也不易发生人员伤亡无法逃离的情况,公厕充电和放单车房充电安全性是半斤八两的。所以楼主应该深入学习法律法规,不能断章取义扣帽子,试问公共厕所充电着火影响逃生吗?再说了那台电动车是铅酸电池极难发生爆炸着火的,着火的绝大部分都是锂电池电动车。充满电用不了一蚊鸡,如果扣个公私不分的帽子,那请大家翻翻劳动法,别人电鸡是拿来上下班的,上下班的路上发生意外也是工伤,公司是有义务专车接送上下班的,你看看那些油公司电力公司公务员等等都有专车接送的,一个贫苦环卫工人临时工自己买车上下班,利用公厕充几毛钱电,给楼主扣上违反消防法和公电私用的罪名,这是什么深仇大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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