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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5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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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尊敬的茂名论坛网友:
您在茂名论坛的业务咨询留言已收悉,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异地就医问题”政策咨询,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目前是否可以在广西办理异地就医”的问题,根据现行政策,您所述情况符合在职人员由茂名单位派往异地工作的“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类型,可以通过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保障医保待遇,办理方式分线上、线下两种。1.线上方式为:登录“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或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找到“异地就医备案”事项,根据提示上传资料申请办理。2.线下方式为:到参保地所在的医保服务窗口申请办理。需携带的资料如下:身份证;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二、关于“如果成功办理异地就医后,是否可以在两个地方都可以享受医疗报销待遇,还是说办理异地就医后就不能在茂名享受医疗报销的待遇了”的问题:1.跨省异地备案住院和特殊门诊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2.跨省异地备案普通门诊人员:异地就医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照住院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办理,参保人员在备案的就医地原则上应选定1家开通门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原则上不再保留参保地普通门诊待遇。
如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政策仍有疑问,亦可咨询茂名市医保中心0668-3386907。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及支持!
茂名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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