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该酒店员工的自述,有一名员工在2022年5月份入职该酒店从事餐饮部做服务员,试用期两个月2800元/月期满后3000元/月。
该酒店单方面签劳动合同,不给员工1份合同资料,属违法合同。得不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
该单位不给员工买社保,克扣国家法定假期,每天员工工作超过法定8小时,属于超时工作行为,《劳动法》不允许。
有的员工做服务的,该单位负责人,又强迫他做其它工种,不支付劳动报酬。负责人的行为均构成《强迫劳动罪》。理应严惩。
该单位员工在同年7月份向该酒店提出离职,该酒店相关负责人以各种理由为借口,不同意员工离职。
不经负责人同意,擅自离职者,按酒店规定属于自离处理,拒绝支付一切劳动报酬。
另外,该单位不按规定日期发工资,有故意拖员工工资的行为,因此,该负责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理应追究该酒店负责人的违法责任。
揭发人现向贵单位《茂名在线》公开曝光此事, 望社会各界人士高度关注些事!创造一个和谐,美丽;平安的好茂名。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