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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4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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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尊敬的茂南大侠网友: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社保补缴问题。由于我市从2009年4月起已实行社保税务全责征收,您提出的问题请咨询税务部门,咨询热线:12366。
二是关于医保问题。根据茂名市机构改革部署,医疗、生育保险业务经办职责已划转茂名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市医保中心)负责,您可通过电话咨询市医保中心:0668-3386927,0668-3386932,0668-3386972。
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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