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一直以来都是逐年缴纳的,一次性支付对于许多灵活就业人员而言相对比较困难。
但是从2023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缴纳形式发生了变化。
所有参加灵活就业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者,将无法按年缴纳医保费用,统一按月进行缴纳。
实际上,聪明的人能够提前预知到这个政策的实施。
比如海安县在今年9月份就规定,首次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人员,由原按年缴费调整为按月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不会像在职职工一样有专门的财务负责进行缴纳,以前一年缴纳一次,现在一年缴纳12次,可能会出现因缴纳频次增加而发生的各种漏缴。
经过国税和医保局协商决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可选择指定银行进行批扣缴费。
什么是批扣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与指定的银行(农行、工行)签订批准扣费协议书。 签订完成后,银行会在每月的5、15、25、30(31)号为参保者进行自动扣除医疗保险缴费金额。 当然,参保者需要办理对应银行的银行卡,同时要确保卡里有足够缴纳的金额。 简单地说,个人往指定银行存钱,银行每个月代为缴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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