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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近6年的房子至今不能办房产证,开发商说是政府导致的,要业主签名同意放弃开发商和政府的追责…才给办证?
茂南区迎宾三路136号宏御帝景豪庭小区的开发商违背合同,2017年2月购买的房子至今没为业主办证。业主和开发商对簿公堂,但是官司打赢了,开发商却不肯赔偿。
11月21日开发商对业主出《关于办理不动产权证告知书》声明:政府把本楼盘的764.67平方土地规划做了街坊路,证载面积变动,导致无法办证。
请问政府办证部门:
1、为什么政府的原因导致无法办证,须要业主签字的,政府不主持解决?业主不信任的开发商能办好吗?
2、办理房产证遇到上述的问题,需要六年的时间解决吗?
3、业主购房,把该交的款项都交了就应该给予办证,要求业主放弃什么权益签字才能办证,这个合法合规吗?
4、趁着业主纠结办房产证,让业主签名放弃权利才能办证,是否公平公正?
政府利用小区用地规划建成街坊路是为了公共利益,也方便了小区的业主,须要业主签字同意。我们老百姓是相信政府的,还请政府出面主持。[抱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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