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深刻领悟精神,强化思想认识。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规定》的指示精神,拓展学习和领悟的深度,形成鲜明的思想导向,让“担当有为者有位、消极无为者失位”成为思想共识,使广大干部有所追求、有所敬畏,不断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争创一流。 抓好落实,制度执行激发担当作为。要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拓宽“奖”的渠道让“优胜者”更优,不光是给位子,还要对拔尖的人才给予精神上的荣誉、给予物质上的褒奖。树立“优者奖”的用人导向,摒弃人情关系、权力寻租、暗箱操作,以“凭实绩论英雄、凭能力用干部”的公正标尺考核干部工作,把能力真正突出、表现真正优秀,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激发干部“义无反顾、奋勇争先”的积极性,让优秀干部在大有可为的广阔舞台上施展才智、建功立业、报党报国。同时,统筹处理好正向奖励和反向鞭策的关系,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既要强化关心关爱,又要严厉惩治投机倒把、弄虚作假,让庸者劣者多尝苦头,倒逼干部实干担当、争先晋优,确保能上能下的用人导向真正落地生根。(唐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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