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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化州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一期)建设项目)》成果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化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化州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一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方案》),经茂名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使用33.2079公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编号:4409822022009)。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方案》中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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