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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人民日报发文向地方政府建
言:不宜轻易地禁放鞭炮,只要能合理的
避免空气污染、减少噪音、防止火灾和孩
子受伤的问题,只要能合理的解决,那么
就没有必要一禁了之。
又快到春节了,许多地方都出台了禁止燃放鞭
炮的规定。
对此,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许多群众
包括笔者在内,就属于后者,故在春节前夕向
地方政府建一言:不宜轻易地禁放鞭炮。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千门万户曈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而一些地方禁放鞭炮,甚至连农村也一并
禁止,动辄就禁止这个,禁止那个,这实
际就是一种懒政、蠢政、霸政,也是对百
姓心愿和传统文化的漠视。
曾经人大代表黄小玲就提案,建议禁止燃
放烟花爆竹改为限放,杜绝一刀切的禁放
政令。
比如在大年三十和初一这两天,比如在十
五这天都应该允许人们燃放烟花爆竹,以
此来表达人们对辞旧迎新的喜悦,对先人
的纪念,对新年的美好愿望。
对于过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你怎么看?你
是赞同还是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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