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茂南区2021年度第三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同意你市将茂南区羊角镇石曹村水牛埇、桂樟岭、架口塘第二经济合作社,新城村格坑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10.1240公顷(耕地 5.9374公顷、园地2.7854公顷、林地1.2491公顷、其他农用地0.1521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上述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茂南区城镇建设用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途。 茂名市茂南区2022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同意你市将茂南区羊角镇南香村鸡园、禄陂、文才第一、文才第二、文才第三、文才第四经济合作社,石曹村黑石岭第一、黑石岭第二、黑石岭第三经济合作社,新城经济联合社,新城村柑木冲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3.4357公顷(耕地 3.0172公顷、园地0.2742公顷、其他农用地0.144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上述土地(合计3.4357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茂名市茂南区城镇建设用地,用于交通运输用途。 茂名市茂南区2021年度第五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同意你市将茂南区羊角镇南香村朱仔凌、禄陂经济合作社,石曹村黑石岭第一、黑石岭第二、黑石岭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2.8150公顷(耕地1.2949公顷、园地0.2544公顷、林地1.2162公顷、其他农用地0.0495公顷)和未利用地 0.008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上述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茂名市茂南区城镇建设用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途。 茂名市茂南区2021年度第五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同意你市将茂南区羊角镇南香村新屋仔、禄陂、朱仔凌经济合作社,石曹村黑石岭第一、黑石岭第二、黑石岭第三经济合作社,新城村茶湖、柑木冲、岭南经济合作社,石曹经济联合社,石曹村民委员会,新城经济联合社,新城村民委员会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4.9971公顷(耕地4.9297公顷、园地1.9835公顷、林地5.2919公顷、其他农用地2.7920 公顷)、未利用地0.9206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上述土地(合计15.9177 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茂南区城镇建设用地,用于住宅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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