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东滨海旅游公路茂名博贺湾大桥至水东湾大桥段新建工程清福港大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茂名市公路事务中心
建设地点:水东湾航道东面、清福避风塘附近海域,大桥北端跨越旦场海堤。
竣工时间:2022年7月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3年1月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茂名市公路事务中心 2022年12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