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中强调:在全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全党全国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民绿色转型,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作出更大贡献!从“绿水逶迤去,青山相向开”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再到“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近年来,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探寻环境治理的可行之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践证明。加强环境治理,最能让“天蓝、水清、草绿”的美丽家园,重回人民生活。 共建美丽家园,我们应该秉持“依法治理”原则。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指定的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4年修订,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基本理念、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出了重要修改,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最严环保法实施以来,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等等支撑了执法工作,也支撑了执法力度的加强;执法手段不断丰富,行政、司法手段运用更加顺畅;执法方式不断创新,广泛应用技术手段,开展执法活动;公众参与程度不断提升、执法成效不断显现。 共建美丽家园,我们应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天道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顺应自然、尊重自然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础。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重点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城市绿色产业发展,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出行方式,是对生态环境最根本、最有效、最持久的保护。我市近年来开展的垃圾分类工作,既是政府绿色发展理念的集中体现,也需百姓不断提供思想认识,积极践行。所以,要在绿色低碳循环的道路上推动理念生计,美化城市生态环境。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良好的生态环境来之不易,是多年来政府、社会、民众共同努力的结果。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日益推向深入,在此过程中,必须坚持科学治理精神、绿色发展理念、合作共赢原则,为“美丽中国”的建设写下最生动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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