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 “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的“小事”当成大事来办,才是我们基层建设的中心宗旨,也是实实在在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最贴切的体现,是我们党获得群众信任和支持的重要途径,是党引领工作中的重要价值取向。 但是在实际处理群众利益的问题上,我们的党员干部不是不做,不处理,而是由于自己意识形态不够立场坚定,对各种错误的观点没有加以科学分析和研判,缺乏设身设地的实际体验,往往办事办不到群众的心坎上,有时反而还会办坏事,加剧了群众的矛盾。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综观有三个重要的原因: 一、基层组织思想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不强,为民情怀不足,错立只顾表面,不顾实效的价值排序,错树只顾拿得出手的政绩,不管群众的消极心态,没有深入基层,了解民生,没有与群众打成一片,缺乏对群众柴米油盐的烟火生活的现况认知。 二、在当前严格问责的制度下,基层党员干部普遍出现了“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避责心理,对于难以处理的问题,不是和稀泥,就是一刀切,又或以向上级汇报,还没有答复为由拖延。 三、对实际基层工作的内核不分明,造成办事顺情不顾法,针对基层工作,缺乏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等,对一些复杂工作、敏感问题、群众矛盾处理起来确有难度。 如何更好开展“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基层工作,首先基层干部要坚持人民至上观念,牢固确立与内化人民公仆意识。在其位,谋其政,乃最简单不过的道理。思想上要重视,站位要高,格局要放大,端正态度,细节考虑要周到,前期准备工作要充份,工作调研要深入,掌握信息要准确,才能在处理群众工作的时候,不会出现偏差。其次是教育基层干部恪守职业道德,苦练业务本领。任何职业都有一定的职工道德,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遵守行为准则和职业操守,做到爱岗敬业,同时,注重基层干部提升自身素质,定期开展培训,强化基层干部业务能力。(张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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