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消毒相关工作,提高消毒员职业技能素质,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消毒员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专场遴选评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开展茂名市消毒员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专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龙头企业、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校、其他机构(含行业协会、学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共实训基地等)等 4 类机构均纳入申请对象范围。(二)申请机构需在2020 年以来承接(协助)过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疫情防控消毒相关工作。(三)已成功备案为我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申请增加消毒员评价范围的,需已正常开展评价工作,且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领域不存在失信或违规违法行为。(一)机构申请。符合条件的机构需在 2023 年 2 月 10 日前(含当天),向茂名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备案申请材料清单和要求以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1、2,新申机构通过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网站(https://www.gdhrss. gov.cn/gdosta/)的“评价机构备案申请”栏目进行提交。已备案为我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申请增加消毒员评价范围的,申报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二)初审推荐。收到备案材料后,我市组织专家依据《广东省消毒员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推荐评估表》(附件 3),在 2023 年 2 月 17 日前完成初步评估工作,按照择优原则推荐 1至 2 家机构,填写《广东省消毒员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推荐汇总表》(附件 4)报送至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三)择优遴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按要求进行公示并出具备案函。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茂名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668-3916615。附件: 1.广东省消毒员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申请材料清单说明
2.广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申请表 3.广东省消毒员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推荐评估表 4.广东省消毒员职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推荐汇总表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30日 来源:茂名人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