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化国资经营招租【2023】 第09号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及《化州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决定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 一、公开招租资产 出租资产单位名称:化州市官桥中学 座落位置:主校区校内 租赁物用途:主校区学生服务部 (有限制经营范围) 使用面积:100平方米 租赁期限:2023年2月15日至2026年1月20日 二、公告期限: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止; 三、报名时间:2023年2月7日8:30至2023年2月13日17:00止;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化州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资产运营股(化州市自然资源局大楼七楼)联系电话:0668--7352007 7363008 五、现场竞租时间、地点 竞租时间:2023年2月14日上午10时; 竞租地点:化州市河东上街垌三十米街金叶商场二楼。 六、招租方式及底价:采取现场密封竞价,最高报价者竞得的方式; 同等价格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权,主校区学生服务部底价:30000元/月,竞租设置保留价。 七、意向承租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外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租。意向承租人必须服从学校管理,并由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履行担保。 2、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需交纳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主校区:200000元(化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账号:44574401040004943;开户银行:农行化州民主支行)。 3、意向承租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交款凭证及复印件、本人茂名地区农业银行的账户复印件。注:每个标的物,竞租人只可报一条标,担保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八、其他事项须知 1、 竞租未成者其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十五个工作日内退回,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在《化州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生效后(不计利息)转为押金。 2、 竞得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拒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立即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其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3、竞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化州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化州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4、该学生服务部未经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租期为3年,租金每年按十个月计算,第二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以此类推。租金按学期缴交,在每个学期开学前5天缴清该学期足额租金。(本学期按4.5个月收缴租金) 5、此公告在化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发布。此资产有补充协议,详情咨询化州市官桥中学,电话:7712139。 化州市官桥中学 化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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