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10月,由该村村长崔某牵头,村中一部份村民集资24多万元,建设1000米路基,填平4口鱼圹约(5-6亩),准备想建设美丽的水泥硬底化环村路和文化广场。
但因无法筹集资金在2022年前,无力实现。
2021年10月,崔某福任新村长要求该镇政府出资建设水泥硬底化村道,但该镇官员以环村路口未达3.5米为由拒绝出资。
村长想建文化广场,要求政府出资,但该镇政府官员黄某说是“园地”不支持建设。
该村村民崔方中到处求助当地相关部门但一直无果。
在2022年12月8日,崔方中向国家信访局求助,反映该村生活环境差等问题;在国家信访局高级官员的关注下,当地相关部门同意出资建路,指标为1000米但巫书记只做了800多米。
该村还有一段90米长的路,至今未建。
村民要求立即动工完成90多米水泥路。
另外,几年前前任村长崔某填平4口鱼塘想建文化广场但该镇官员认定,均属“园地”不属于建设用地。
诉求人不服,询问律师,律师回答如下
谢鸡镇政府相关部门的官员一致认定该村两地块均属《园地》的行为是越权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需要土地变更为林地、草地、园地的权属应是高州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决定,谢鸡镇政府无权处理。
现诉求人希望依法依规撤销谢鸡镇政府的决定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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