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_DhPkO 于 2023-2-16 11:08 编辑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包茂大道(大昌口互通立交至迎宾大道段)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包茂大道(大昌口互通立交至迎宾大道段)扩建工程 建设地址:起点位于包茂高速公路(G65)终点收费站出口处,途经水秧根、藟园、矛园、下东寮,终点位于迎宾大道与旦林路交叉口处(顺接新城大道)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包茂大道现状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路线全长6.163km,按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双向六车道技术标准进行扩建,设计时速 8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标准宽度37m,桥涵与路基同宽。全线加宽大桥165m/1座,加长涵洞16道,设公铁分离式立交1处,菱形互通立交1处,平交12处,通道5座,实施雨水工程,全线设置安全设施、绿化和景观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茂名市迎宾路53号 联系人:连工 联系电话:1382867257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东中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庙前路6号尚东名筑花园小区1号楼五层商业之506卡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758-2788834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采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中附带的格式表格。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采取网络下载并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公众可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中留下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本次公示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茂名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