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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耀村野蛮人刘强炮制留用地虚假数据掩盖其霸财罪行,欺骗政府及扫黑除恶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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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9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广东
坡耀村刘强炮制征地留用地虚假数据掩盖其乱政霸财罪行
潘州街办为虎作伥帮助掩饰隐瞒犯罪事实欺骗市委市政府


高州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政法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潘州街道办、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扫黑办:
    一、坡耀村刘强炮制留用地虚假数据,煽动其小组村民长期无理取闹,掩盖其乱政霸财罪行,欺骗市委、市政府及扫黑除恶有关部门。
坡耀村原有两个生产队。2010征地,坡一队分为:坡一(1)和坡一(2)组;坡二队分为:坡二(1)和坡二(2)组。2014年,坡一(1)分为:一、三小组;坡一(2)分为:六、七、八小组;坡二(1)分为:二、五小组,坡二(2)分为:七、八小组。
    2020年10月26日,坡耀三小组组长刘强利用《平等利益调整申请书》炮制留用地虚假数据,诬蔑六、七、八小组1993、1998、2010年人均留用地浮建面积比其三小组多72.32平方米,煽动并带领其小组村民长期到潘州街道办无理取闹,要求政府补回其小组每人72.32平方米留用地,掩盖其乱政霸财罪行,欺骗市委、市政府及扫黑除恶有关部门。潘州街道办明知刘强无理取闹,不作为放任自流,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见证据1)
    二、坡耀村征地留用地数据大比对,用事实证明,刘强声称六、七、八小组1993、1998、2010年人均留用地浮建面积比其三小组多72.32平方米,纯属玩数字游戏,欲盖弥彰。
    1、2010年留用地数据比对。(一、三小组人均留用地浮建面积与六、七、八小组实质上基本一致)。
2010年1月10日,坡耀村刘强、刘桂文、刘桂武所在的坡一(1)组(现一、三小组)与征收方签订《征地协议》,留用地按征地面积的10%返拨,总面积为24821.2339平方米(37.232亩)。同时又签订一份《补充协议》,为处理往年遗留问题(不知处理什么遗留问题),一次性安排留用地面积48099.285平方米(72.149亩)。(见证据2)
    2012年1月19日,坡一(1)和坡二(1)两组与征收方签订《坡耀已签字小组留用地情况说明》,其中第一条第(2)项、第(5)项,第二条第(3)项,将桂圆东路南、北两块留用地,原本应计入集体的约17亩面积,却不合理让政府负担(对于六、七、八小组非常不公),应当公平计入集体留用地浮建面积,由坡一(1)组分担一半约8.5亩(5666.661平方米)。(见证据3)
    因此,一、三小组2010年实际留用地浮建总面积为:48099.285+5666.661=53765.946平方米,两小组2010年人口216.9人,人均:53765.946 ÷ 216.9 = 247.883平方米。
    根据潘州街道办提供的《坡一队赖洪海组(现七、八小组)留用地各户数》,明确七、八小组2010年留用地浮建面积人均:172.848 + 77.169 = 250.017平方米。(见证据6)
    两者仅相差约2平方米(六小组与七、八小组留用地数据一致),由此证明,一、三小组2010年留用地人均浮建面积与六、七、八小组实质上基本一致。
    由于返拨给各小组2010年留用地均超征地面积的15%,市政府要求退缩回征地面积的15%确权(包括整个城东片区),六、七、八小组按征地面积的15%确权,人均172.848平方米。而一、三小组刘强、刘桂文、刘桂武弄虚作假,确权超过征地面积的15.5%,多确权约1254平方米,人均38485.94÷216.9=177.436平方米。
    2、1998年留用地数据比对。(因政策调整留用地存在偏差,但实际上也不存在偏差)
1998年,高州市政府征用坡耀一、二队约189亩土地(其中,耕地121亩,林地68亩),耕地按10%,林地按5%返拨留用地。当年有约1/3村民不同意征地,2010年政府重新补征,因政策调整,耕地、林地统一按15%返拨留用地。因此,六、七、八小组1998年人均留用地与一、三小组存在偏差,是因为政策调整(由于征地面积小,面积偏差不大)。
    实际上也不存在偏差,因为2010年征地,刘强、刘桂文、刘桂武等人,以1998年征地留用地名义,向潘州街道办索取28份留用地截留私分。2016年潘州街道办将其中10份转入高文路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位置截留侵吞,证据确凿。(见证据4)
    3、1993年留用地数据比对。(一、三小组人均留用地面积与六、七、八小组一致,无争议)。
    4另外,六、七、八小组人均23.456平方米自留地虽计入留用地浮建面积,但不得确权。而2012年刘强、刘桂文、刘桂武等人为何将潘州东路广东省高州农校约34亩国有实验林地确权坡耀一、二经济合作社所有(是否异地置换侵吞包括一、二经济合作社自留地)?潘州街道办至今未作解释。(见证据5)
    综上,坡耀村刘强声称六、七、八小组1993、1998、2010年人均留用地浮建面积比其三小组多72.32平方米,纯属玩数字游戏,欲盖弥彰。
    三、七、八小组《征收土地协议书》内容是坡耀刘强、刘桂文、刘桂武等人与征收方议定的,七、八小组从未参与,一切听从安排;潘州街道办无凭无据诬蔑七、八小组多索取留用地,严重欺骗市委、市政府及扫黑除恶有关部门。
    2010年征地,刘强、刘桂文、刘桂武等人与征收方协商后,向集体公开协商结果:留用地统一按征地总面积的15%返拨(可确权),另争取到征收方同意给一(1)小组(现一、三小组)和二(1)小组(现二、五小组),各补10亩公益性留地并入留用地(不得确权)
    但协议签订时,刘强、刘桂文、刘桂武只手遮天,又为其一(1)小组多索取了4380平方米公益性留地(不得确权),导致其一(1)小组留用地总面积达到48099.285平方米;后一(1)小组又违反留用地退缩回征地面积的15%确权的规定,多确权约1254平方米。
    2016年11月21日,七、八小组村民在潘州街道办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前,从未见过征地协议书,该《征收土地协议书》内容(包括征地面积、土地价格、清苗补偿、留用地返拨、其他约定等等)全是刘强、刘桂文、刘桂武等人与征收方议定的,七、八小组从未参与,一切听从安排。
    七小组《征收土地协议书》约定,按征收土地总面积的15%安排留用地,面积为10995.4平方米(可确权),另外安排安置用地面积5056平方米给集体使用(不得确权)
    八小组《征收土地协议书》约定,按征收土地总面积的15%安排留用地,面积为11813.9平方米(可确权),另外安排安置用地面积6446.9平方米给集体使用(不得确权)
    七、八小组在潘州街道办“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的压力下,签下《征收土地协议书》后,征收方将返拨七、八小组的留用地合并安排在桂圆东路北侧,按市政府要求退缩回征收土地总面积的15%确权,确权总面积为22809.58平方米。(见证据6)
    后来,我发现我户只有部分留用地数据落实在七、八小组(原综合组),我质问七、八小组村民,为何只将我户部分留用地落实在其小组而不是全部。七、八小组村民也觉得很冤,非常气愤:“《征收土地协议书》和留用地各户分配数据均是潘州街道办提供,我们七、八小组不参与不知情,潘州街道办给多少我们领多少,一切听从安排,有问题去找潘州街道办。”
    可见,七、八小组一切听从安排,给多少领多少,留用地按征地面积的15%确权,公开透明合规合法。潘州街道办无凭无据诬蔑七、八小组多索取留用地,严重欺骗市委、市政府及扫黑除恶有关部门。
    四、我户提出编入八小组落实我户征地合法权益的要求,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合情合理合规合法;潘州街道办个别领导无凭无据诬蔑我户想多占留用地,严重欺骗市委、市政府及扫黑除恶有关部门。
    2010年征地,坡耀村刘强、刘桂文、刘桂武等人只手遮天,非法拆分我户,将我户部分留用地落实在八小组,为盘剥我户征地合法权益,与潘州街道办勾结非法将我户部分留用地留在其一、三小组,将我户迫害成“黑户”,无法参加分配政府征地红利。(证据7)
    我户提出编入八小组落实我户征地合法权益的要求,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合情合理合规合法。潘州街道办个别领导无凭无据诬蔑我户想多占留用地,严重欺骗市委、市政府及扫黑除恶有关部门。
    综上所述:坡耀涉黑涉恶团伙首要分子刘强为掩盖其团伙贪污国有土地,侵吞集体留用地,诈骗政府拆迁安置用地等罪行,炮制留用地虚假数据诬蔑六、七、八小组多索取留用地;不择手段将我户迫害成“黑户”,无法参加分配政府征地红利。潘州街道办个别领导为虎作伥帮助掩饰隐瞒犯罪事实,对我户合理诉求置若罔闻,既不主动牵头协调解决,又不互相配合落实,阳奉阴违,心怀鬼胎,各自为政,不作为、没担当,故意刁难,推诿扯皮,逼迫我不断向市各级有关部门伸冤,无凭无据诬蔑我户想多占留用地,欺骗市委、市政府及扫黑除恶有关部门。特请求贵部门依法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此致
                举报人: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6260834
                地址: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坡耀村
                电话:18306681821
                       2023年2月19日

部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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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2-21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村霸改野蛮人,小编多此一举。
 楼主| 发表于 2023-3-3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坡耀村野蛮人*强声称六、七、八小组1993、1998、2010年人均留用地浮建面积比其三小组多72.32平方米,纯属无稽之谈,玩数字游戏,欲盖弥彰。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8 07: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坡耀野蛮人在落实留用地中,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利益,究竟谁充当“保护伞”?

坡耀野蛮人落实坡耀一(1)和坡耀二(1)小组留用地过程中,
只手遮天欺上瞒下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利益,究竟谁充当“保护伞”?


高州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政法委、市扫黑办、市检察院、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扫黑办:
   2010年征地以来,坡耀村以刘桂文、刘强为首的野蛮人,长期把持坡耀村民小组,在落实坡耀一(1)和坡耀二(1)小组集体留用地过程中,拒不村务公开,只手遮天,欺上瞒下,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利益,究竟谁充当“保护伞”?
   一、2012年,该组织利用协助政府征地的职务便利,以集体留用地名义,秘密谋得广东省高州农校34亩国有实验林地侵吞,究竟涉嫌贪污罪还是职务侵占罪?(涉案土地现价值约2.0亿元)(证据1)
   2012年12月12日,在党的十八大会议刚刚胜利闭幕之际,该组织瞒骗坡耀村民,炮制《土地权属证明书》等证明材料,以原坡耀一、二社集体留用地的名义,秘密谋得广东省高州农校约34亩国有实验林地侵吞,并办理了《集体土地所有证》,证号为高府集有(2012)第01700142号。2017年,该组织涉嫌将谋得的该块土地盗卖给高州市聚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东方新城第六期”商品楼销售。
   扫黑除恶有关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该组织以集体留用地的名义秘密谋得广东省高州农校约34亩国有实验林地,若构成贪污国有土地,应当收归国有;若构成职务侵占集体留用地,应当返还集体。
   二、2007年,该组织将20亩集体自留地转为国有划拨留用地,2015年与广东省火星农场留用地置换到兴教路秘密侵吞,究竟涉嫌贪污罪还是职务侵占罪?(涉案土地现价值约1.2亿元)(证据2)。
   2007年,该组织瞒骗村民,将原安排在高州市侨苑新村东面园岭的20亩集体自留地转为国有划拨留用地。
   2015年,该组织将该20亩留用地与广东省火星农场兴教路20亩留用地置换秘密侵吞。置换后,广东省火星农场将置换而来的园岭20亩留用地缩减为17.77亩,再欺骗政府重新申请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由于该块土地属置换而来,高州市政府不负责交地,导致广东省火星农场与开发商冒充警察采用黑社会手段实施非法暴力拆迁,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已涉嫌招摇撞骗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
   2020年8月,由于我举报,高州市政府将该组织置换到兴教路的20亩留用地收回拍卖给开发商。2021年初,该开发商动工建设不久即诡异停工,不知何因一直烂尾至今。
   扫黑除恶有关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该组织将集体20亩自留用地转为国有划拨留用地后,再置换到兴教路侵吞,若构成贪污国有土地,应当收归国有;若构成职务侵占集体留用地,应当返还集体。
   三、2010年,该组织以1998年征地留用地名义,秘密谋得28份留用地侵吞,2012年向政府申请转为国有划拨留用地,究竟构成贪污罪还是职务侵占罪?(涉案土地现价值约8000万元)(证据3)
   2010年征地,该组织以1998年征地留用地名义,秘密谋得28份留用地私分。2012年政府同意将该28份留用地转为国有划拨用地,由高州市国土局负责具体办理,潘州街道办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该组织及潘州街道办至今不敢公开该28份留用地的持有人
   2016年潘州街道办将该28份留用地的其中10份安排高文路南侧位置,3份安排在东方大道西侧位置。由于我举报,2021月4月7日潘州街道办通过公示,将高文路该10份留用地位置的土地统一规划为冼太广场拆迁安置用地,但并未注销该10份留用地。
   2021年底,该组织将该10份留用地和东方大道西侧3份留用地全部虚构为拆迁安置用地,并呈送潘州街道办审批。
扫黑除恶有关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该组织以1998年留用地的名义秘密谋得28份留用地侵吞,若构成贪污国有土地,应当收归国有,若构成职务侵占集体留用地,应当返还集体。
   四、该组织将高州市侨苑新村南侧征地红线内约4.5亩国有土地,写进集体留用地分配方案协议进行分配并长期霸占,究竟涉嫌贪污罪还是职务侵占罪?(涉案土地现价值约3000万元)(证据4)
   2014年,坡耀一、二、三、五小组因分配政府返拨的留用地,签署由该组织议定的《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地块分配方案协议》第7条规定:“华侨住宅凉亭南地块与华建小区之间尚剩的空余地,由坡耀一、二、三、五小组2010年1月10日的分配人口数共同享受。”
   该块所谓的“空余地”面积约4.5亩,位于高州市侨苑新村南侧2010年征地红线内,已有一半面积被该组织推平霸占欲盗卖。由于我举报,目前尚未盗卖出去,但至今一直处于被该组织霸占状态。
   扫黑除恶有关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该组织将政府征地红线内约4.5亩国有土地写进集体留用地分配方案协议,已有一半面积被该组织推平长期霸占,若构成贪污国有土地,应当收归国有;若构成职务侵占集体留用地,应当返还集体。
   五、刘桂文、刘桂武、刘强等人为套取政府留用地,将3198.3平方米留用地变更受让单位进行虚假公示,欺骗政府,造成留用地权属严重混乱,已涉嫌诈骗。(涉案土地现价值约3000万元)(证据5)
   2015年11月11日,刘桂文、刘桂武、刘强等人为套取桂圆东路3390平方米留用地,偷偷将坡耀一、二社共有的留用地分割出3198.3平方米,变更受让单位为:原坡耀二(1)小组(即现坡耀二、五小组),进行虚假公示,欺骗市政府,虚构原坡耀二(1)小组多领取了3198.3平方米留用地。
   2015年12月24日,公示期满后,刘桂文、刘强等人以补平衡为由,对应以原坡耀一(1)小组的名义,非法套取桂圆东路该3390平方米留用地。
   刘桂文、刘桂武、刘强等人非法变更留用地受让单位进行虚假公示,欺骗政府,非法套取留用地,并造成坡耀一、二、三、五社留用地权属严重混乱,已涉嫌诈骗,扫黑除恶有关部门应当立案侦查。
   六、刘桂文、刘强、刘桂武盗用坡耀五社印章,炮制留用地分配说明,将其一、三社留用地办证面积超过征地面积的15%,多套取到政府1254平方米留用地。(涉案土地现价值约1500万元)(证据6)
   2018年7月9日与2020年3月8日,谢村居委会干部刘桂文盗用其长期扣压在居委会的坡耀五社印章,与坡耀一社理事长刘桂武、坡耀三社理事长刘强,秘密炮制《坡耀一、二、三、五小组留用地说明》《坡耀1.2.3.5组留用地分配说明》,明确将坡耀一、三社与坡耀二、五社留用地退缩回征地面积的15%确权办证。但是,坡耀二、五社实际办证面积不足征地面积的14.5%,少确权办证约1273平方米;而其坡耀一、三社实际办证面积超过征地面积的15.5%,多确权办证约1254平方米,多套取到政府约1254平方米留用地,应当依法注销。
   刘桂文、刘桂武、刘强等人盗用坡耀五社印章,瞒骗坡耀二、五社,秘密炮制集体留用地分配说明,欺骗政府,多套取到政府约1254平方米留用地,已涉嫌诈骗,扫黑除恶有关部门应当立案侦查。
   综上所述:坡耀村以刘桂文、刘强为首的野蛮人群,涉嫌利用协助政府征地之机,只手遮天,贪污国有土地,侵吞集体留用地,并造成坡耀一(1)与坡耀二(1)小组留用地权属严重混乱。扫黑除恶有关部门应当立案侦查,该收归国有的收归国有,该返还集体的返还集体。特请求贵部门督办。
   此致
           举报人:刘国强
           身份证号:440922196906260834
           地址:高州市潘州街道谢村居委会坡耀村
           电话:18306681821
                2023年10月27日
(证据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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