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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4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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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广东
尊敬的论坛网友:
现就您咨询的退休人员医保缴交年限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茂名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关于印发<茂名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茂医保规〔2022〕2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按照规定享受我市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一、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二、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符合我市规定的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要求。具体参考下图:
若有关于参保的其他疑问,可致电0668-3386907咨询。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茂名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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