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山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高州市职业教育城及配套设施扩容项目)》的成果公告
我局组织编制的《高州市山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高州市职业教育城及配套设施扩容项目)》(以下简称《方案》)于2023年2月24日经茂名市自然资源局(茂自然资复〔2023〕5号)批准。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有条件建设区使用及多划基本农田占用方案公告要求》的规定,现将《方案》内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加快高州市职业教育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将位于山美街道官杨村1个地块面积为11.847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的规划其他土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位于山美街道同进村1个地块面积为11.847公顷允许建设区范围内的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农地用和其他土地,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方案》批准后,高州市及山美街道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和城乡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不增加。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高州市山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高州市职业教育城及配套设施扩容项目》的批复 2、附图 高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7日 附件:1、关于《高州市山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高州市职业教育城及配套设施扩容项目》的批复2、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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